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遇到这样的事情,倒霉不?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2-13 11: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滁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周黎明因提前签到被免职
导读:经调查,2014年2月10日下午,滁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周黎明到局机关上班签到后,考虑到自己分管渣土管理处,将参加“三车整治”上路检查活动,在未告知局其他人员的情况下,擅自提前签完签到表上2月11日至2月13日上下午共6个签到格。

1392255772125.jpg
2月11日下午,央视以《不该打的“年盹儿”》为题,报道了滁州市城管局一名副局长节后上班提前一周签到情况,随后引发热议。今日,滁州市委、市政府对此事作出回应。
经调查,2014年2月10日下午,滁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周黎明到局机关上班签到后,考虑到自己分管渣土管理处,将参加“三车整治”上路检查活动,在未告知局其他人员的情况下,擅自提前签完签到表上2月11日至2月13日上下午共6个签到格。
对此,2月12日下午,滁州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作出免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周黎明职务的决定。并责成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市城管执法局对办公室负责考勤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2-13 11: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麻烦不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2-13 11: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很多机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2-13 11: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就什么都提前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2-13 11: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哭吧。。。不过也总算上过中央电视台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2-13 12:01: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夕阳 发表于 2014-2-13 11:31
这个签到真是把自己提前签退休了

我也要签到退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2-13 12: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签是早晚的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2-13 12: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就不要签到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2-13 12: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大家都知道。还算不错的,至少还知道要签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87 天

连续签到: 18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2-13 13: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惨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