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历史上民对官的特色奖赏 ——浅析《来安县志》一首留别诗以兼议之 周元桂 封建社会,县官在整个官吏队伍中处于最基层,远离决策中枢。然而,作为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的两大社会基础,县级政府则又处在最前沿,承载着支撑王朝大厦顽强屹立的重任。皇帝和中央政府又不得不重视县政的功能作用,致使县官们的处境十分尴尬和艰辛。尤其是明清时期,皇权金字塔的层层制约,且条律很严苛,县官非常难干。然而,正是严苛的制约,倒律促了县官们孜孜尽责竞贤能。其中的佼佼者比封疆大吏毫不逊色。《来安县志》不仅在“名宦”栏中有侧重地记载了他们的才德和政绩,并星散式记载了百姓对贤能县官的特色赏谢——文碑、口碑、心碑。留念或纪念诗文属于“文碑”,建祠祭祀属于“心碑”,而来安百姓所创设的赠“万民伞”(特制的大红伞,上有歌功颂德之赠言)、赠冠履(特制的锦帽、靴)以及送别离任官员时,用形象物件谐音(义)以赞颂等表达方式,则属三碑兼有之的最高奖赏。下面浅析《来安县志》上一首留别诗(七律)——《调任婺源留别来安诸父老》,以折射古来安“民赏官”的特色情状: 一曲《骊驹》起别愁,攀辕几日为勾留。 已惭张盖光行色,那称加冠表壮犹。 万户抚绥劳共济,百年记载赖参求。 临歧漫洒樽前泪,自有双鱼尺素投。 诗作者符鸿,清嘉庆乙丑(1805年)进士。道光二年(1822年)任来安知县,道光四年调任婺源(原属徽州,今属江西省)知县。“骊驹”,为古代客人告别时吟的感人诗篇,能一吟便令人顿生意绵绵、情切切的离愁感伤。“攀辕”即挽留,“勾留”即耽搁。符鸿因来安父老的热情挽留,而耽搁预定的出发时间。“张盖”,指来安父老向符鸿赠送“万民伞”;“加冠”,指还另赠给符鸿特制的冕帽和官靴。“万户抚绥”与“百年记载”分别指符知县在来安为官仅两年时间,便办成了两件大事。一是,道光三年,南境圩区遭水灾,符知县奔走呼号,力倡乡绅、义民出钱出力,有效地赈灾济民,使灾区安度水荒;二是,道光四年,符知县将中断了近百年的《来安县志》进行了增补递续,完善成今天我们见到的道光十年版《来安县志》。符鸿在该版县志的第一页“序言”中写道:“来自明令魏君大用,创修邑志……惟伍志后迄今九十年……及今弗续,将久而失传”。最后作者实写了饯行晏上,自己留连难舍,来安父老挽留情意炽热,双方都伤感落泪,互道今后要常通书信(“双鱼”即“双鲤”和“尺素”都代表书信)。如此留别,壮哉得缠绵婉约,即古来安“民赏(贤)官”之特色。 一首诗写出了留别场面的轰轰烈烈、亲亲热热、依依难别。既表明了符知县有功德于来安(贤、廉、能、仁四德兼备),也折射了古来安的民风纯朴,来安人虔诚、重感情。难怪人们常说“来安”者即“来之则安”也!原来自古来安便是以热土加热情为优势的,致能官来官尽责,民来民心安。关于昔日来安百姓送别贤能县官的具体情状,曾闻民间另有描述:别离者被前呼后拥地壮行在大街上,来城主街道两边的店铺、民舍门前都放一盆清水(清白廉洁也!)、一面明镜(“民敬”也!)。绅民代表把离任的“好官”送到城外,双方对揖(“揖揖”即依依)而别。笔者看过滁州志和邻近的二、三县志,似无这类史情专载。故古来安这一“民奖官”之俗尚,应属古邑之特色风尚。 一例不足以称风尚,县志“名宦”栏县官中的贤能才俊,不乏其人。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明令魏大用和清令韩梦周。魏大用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临来安任知县,他为来安做了功德无量的两件大事。一是创修《来安县志》,是序辑来安历史的奠基人;二是首建来安砖城墙,裨益来城居民安荣500年。来安父老对魏公的赏谢有三点做法:一是赠“万民伞”,二是为魏大用建“生祠”(人尚健生便为其立祠崇祀),三是后人将来城取名“大用镇”(今新安镇)以纪念之。韩梦周乃德才兼备一名儒。其于任期内为来安百姓在民生、民安、民富等方面殚精竭虑、鞠躬尽瘁。概其要为:劝教乡民兴桑养蚕以富民,为遏制圩患而奔忙谋划以益民;关心民间疾苦以恤民。韩知县有一则最感人的怜民事例: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来安大旱,韩令去县北境勘灾,因暑热暂息一农舍中,见一旁放有一盆煮熟的糠秕拌野菜(猪食),便问是何物?主人谎告是充饥之餐食。韩令流泪说:“我百姓乃食此耶。百姓所食,我何可不食?”随即一口气吃两大碗(“饱啜二碗”),叹息而离去。此事,感民至深也!后因外地飞蝗入境,正好被上方巡视大员见到,于是韩知县不幸撞到官僚大员的“枪口”上,衔冤而被罢官。但韩梦周对来安的煌然贡献,在来安百姓心目中却没有罢去,照样为他建立祀祠以“心碑”之。以上县官,都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虔诚实践者,随志载而英名不朽!值得一提的是,来安先民们崇敬的是有益于来安的“县”官,乃乡土情份。与县无涉者,即便官职再高,也不容其挤身“名宦祠”。例如,旧志的名宦祠内曾崇祀有范承勋,于成龙等十四员封疆大吏,他们从没有任过来安知县,修整后的道光志,将十四位“巨神”一律删除。这就是来安先民的性格,只敬其应敬者,绝不高攀以壮门面。当然,县志也记载有一些尸位素餐的平庸县官,如明嘉靖十七年任知县的王梅,就乃不思尽职尽责,只图安逸之庸官。他在一首《县署即事》的诗中自白道:“疏慵更何事,高枕午窗虚”一个慵懒无所事事的县官,面无羞色地跃然纸上。无疑,王知县离任时肯定寂寂然、灰灰然,且后世记载也淡淡然。 至此,另有两点值得赘言几句:一是关于“县官”的概念。县官(县令、知县)乃代表皇帝与国家在本县域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唯一长官。县官是本县绝对的“一把手”,朝廷很少为其设副职,特殊情况下所设置的佐吏职务如县丞、县尉等,这些官员不能随便称呼为“县官”。二是关于“衣食父母”和“父母官”的概念。首先要强调的是,“父母官”一说,通常指的是县官(一般不涵盖县官以上的各级高官)。由于县官是直接与百姓打交道,故而官与民双方存在着亲情式的相互依存关系:民相对于县官,有着父母对孩子一样地提供衣食保障之重要,谓之“衣食父母”,而县官相对于百姓,则有着父母对孩子一样地给予关爱、呵护和教化之重任,谓之“父母官”。双方互不存在尊卑之分或辈份关系。由此可见,县官虽阶低职微,但在官员系列中,是最重要且有乡土气息的“特型”官员。他们之真善美或假恶丑,直接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之喜怒哀乐。故而,县官大多尽职尽责竞贤能是必须之为,百姓对县官赏颂或不屑,是情感表达之必然显示。 为官一任,不一定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大事,只要能尽力为民谋福祉,人们便会感激不尽,口碑必灿!反之,那些不贤廉、不正派的官员,也会被人们所憎唾。两个月前,便有此“反之”一例见诸报端:西南地区一位地厅级官员被双规并免职之后,街上放起了爆竹,并谓之“送瘟神”。由此可见,尽责又贤能的“好官”,则民心向,民有赏(口碑好);心术不端之秽官,则必然遭党纪、遭民弃。泾渭分明,天壤之别矣! 作者地址:安徽来安县三中 邮 编:239200 电 话:1309332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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