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老城改造进行时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4-11 21: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来安县政府对来安老城的建阳北路,西城河路,新昌路等六条路进行改造,工期3个月。滁建阳北路的肖官桥到健康路段是挖除重建外,其余均为“白改黑”。道路改建后不改变现有道路的宽度,对现有的混凝土路面的病害维修后,铺设10厘米的沥青混凝土。对现有的人行道砖、路缘石进行更换。
      老路改造不同于新建道路,有些困难需要面对:
一、本次改造道路集中在老城繁华地段,不能封闭施工,行车干扰影响太大。
二、施工路段都是居民区,所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否则影响休息以及孩子们学习。
三、路面以下“机关重重”,没有管线图参考,只能慢慢开挖,否则真的要断水断电断气。今天上午建阳北路开挖时就不小心碰断了水管,水直接喷路边二楼。
四、建阳北路要进行排水的施工,所以挖的比较深,影响了迎街居民的出行,有的居民不能理解,有的阻工,影响了施工进度。
      以后我们会经常公开进度和施工工艺,欢迎网友监督。如有不明白的事情也可以在网上提问,我们将安排专人解答!     
      不管有什么样的困难,老路改造都正在进行中,希望过往和沿途的来安百姓给予支持和帮助!施工单位将文明施工,抓紧质量和工期交一份让业主和群众满意的答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4-11 21:36: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实事百姓会理解的,路修好就方便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21:36:5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4-11 22: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为民办实事,相信广大市民会积极配合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4-11 23: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实事百姓会理解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4-12 08: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修的路不修,街心好好的路,每一任县长都要重修!这是为什么?你懂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4-12 08: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4-12 09: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的吧亲!!!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10: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城市的在发展,市民的生活品味在提高,这次改造注重品味提高。沥青路面属于柔性路面,行车舒适,噪音小,视觉效果好,是城市发展呢的方向。目前各大城市都在向黑色路面转变。最早是杭州市实现全城黑色路面!目前来安的新城都已是沥青路面。老城的水泥混凝土已经使用多年,板块下面有脱空现象(下过雨一走车伸缩缝会冒浆)。需要拆除维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4-12 10: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办点实事,我们老百姓是理解的,更是支持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