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你可以回家卖红薯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4-13 16: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杨郢乡xxx副乡长是否看了“江淮醉翁”网友在《来安论坛》“曝光台”版块发的帖子《办证难——我比北漂小周更难 》,如果计划生育工作忙没有时间或者从来不看《来安论坛》的“曝光台”,现转载于“收视率”和“关注度”最高的“来安万象”版块,请你看看,也让各位网友、来安的父老乡亲、来安的各级官员评评:

办证难—我比北漂小周更难        

    2013年年底,我接到原杨郢中学同事电话:省政府下文,以前做过民办教师的在退休年龄以后有补助,每教一年每个月补助20元。
    接到这个电话,我感慨万分,像我这样以前在教育工作上工作的人们,国家没有忘记他们以前在教育战线上的成绩,终究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可是,我在办理相关资料手续时,遇到了与河北北漂小周同等经历,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2013年12月29日,我从浙江温州赶回来安县杨郢--可爱的老家,开始了品尝酸葡萄式的国家好政策。
    2013年12月30日,我到达原工作单位:杨郢乡中心小学,得到小学校长和原来同事热情接待,因为在小学教书时间段,在杨郢中学教书时间长又是在中学离职的,所以,需要在中学办理资料,我到中学拿到材料。
    接近中午,我到派出所办理“无刑事犯罪证明”,在要下班时间的情况下,我说明办证时间紧的原因,民警朋友加班为我出具了证明。民警朋友态度友好,微笑服务令我难忘。
    12月30日下午,我到乡政府办理“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者辞退证明”手续,需要乡计生办证明。
    我到乡计生办,当时里面有三个人。
    我:请问谁是计生主任?(注:因为我在外打工20多年,每年只有春节才回杨郢老家,所以对乡村领导人事没有了解)
    一位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乡长):有什么事吗?
    我:这里有张表单,请你看看,需要你们盖个章。(注:一份: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表单。)
    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接过表单看了看:你教书的时候,有没有生育二胎?
    我:有。
    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你生育二胎,证明你违反国家政策。
    我:我生育二胎,不教书是自动离职的。(注:当年,我有个姐姐在新疆,她在那里待遇一个月250元以上,我当时教书每个月所有福利加到一起不足百元。所以,才离职去新疆做事。)
    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你在教书时违反政策,生育二胎,我证明只能证明你违反国家政策的。
    我:你看看,这上面是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我是自动离职的。”
    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我证明只能证明你违反国家政策的。
    我:你那能这样呢?…
    我把情况和负责这次民办教师资料管理的XXX乡长同志进行汇报,当时他下乡了。
    事后得知,这位女士是杨郢乡副乡长乡妇女主任—张从梅
    12月31日上午,我到乡政府,找到XXX乡长,把和张主任沟通情况进行口头汇报。
    我:张主任不能妄下结论,在教书时候计划外生育二胎,不能就给我证明违反国家政策不给盖章。况且,这张表单是“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她不会连一张    表单都看不懂吧?如果她说调查调查研究研究那也能让人接受。(这句话对我办这件事影响太大)
    XXX乡长:像你这样,全乡不只是你一个,你把别的资料整理好后交给中学,这个会研究处理的。
    2014年3月27日,全乡以前离职民办教师资料公示全部结束,计生办的一个章,让我伤心。
    我接到中学赵校长电话:我的资料没有通过,原因,乡计生办不给盖章。
    我当天赶回来安,下午两点半乡政府上班,找到XXX乡长。
    XXX乡长:计生办网上查,你1991年生育二胎,1992年离职,怀疑被开除或辞退的。
    我:如何才能证明我是自动离职的?原来同事,校长乡长行不行?
    XXX乡长:那样不好,最好能找到原来乡分管领导证明,这样比较好。
    2014年3月29日,经过多方打听,找到当年乡里主管教育的老领导,我当年突然离职,他还记的。为我出具一份证明,内容:
                                      证  明
xx同志在我乡任教期间,工作表现很好,时因家庭种种原因等,主动离校的。不是因为计划生育犯错误被乡政府辞退的。
                    特此证明。
                                xxx
                                 2014年3.29
    2014年3月31日下午2点45分,我和张主任通了电话。(详细请听录音)
    张主任在电话中要我提供两份资料:1、准生证,2、计划生育罚款单据。我违反政策生育二胎,肯定没有准生证。计划生育罚款单据,我当时一定交的,不交计生罚款政府能让你吗?就是有单据也不能证明是不是被政府开除或者辞退的吧?几十年下来,谁保留那伤心的计生罚款单,当年计生罚款金额是一个普通家庭二至五年的收入。除了这两样,她不可以盖章。
    来安县还有多少个像张乡长张主任这样的局长、科长、乡长和主任呢?
    哪天才能改变衙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办证难--我比北漂小周更难。
                                      XXX
                                         2014.03.31.
备注:
    2014年3月31日下午,在张主任提醒下,我在“来安论坛”上找到县分管计生工作的刘东县长。刘县长只用了十分钟,就为我指出办事流程,我非常感谢他。
    2014年4月10日,在金书记关心和纪检委的朋友调查下,张主任发给我一条道歉短信:xxx老师:你好!我是杨郢乡计生办主任张从梅,上次你打电话给我要求盖章一事,由于当时有人找我办事耽误了你的电话,而且通话时态度不温柔,很抱歉!对不起,请你原谅!
这样的道歉短信,网友们要是当事人,你们觉得能不能接受?
    另外,为了办理这件事情,我已经跑了四次,花掉路费,误工费4000--5000元。伟大的张主任电话中知道在她那里我无法盖上章的情况下还叫我回去转圈圈。我只教了五年半书,按照规定,60岁以后每个月拿120元,一年拿1440元,就是全部资料过关,把60岁以后的4 –5 年的补助款提前到现在花完了。办一个证就是难。
本主题由 轻风 于 前天 18:09 审核通过


.......................................................................................................................................................................................................................................
      这反映了部分来安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于执行上级政策、工作作风、“执政能力”和对待办事群众态度、“权力寻租”、好事办不好、不干好事的原生态!简直令人震惊、愤怒!
      当事人取得 “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者辞退证明”为什么那么难呢?
      请问这位副乡长:国家政策 “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者辞退证明”的这段文字、要求你看不懂吗?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如果是真不懂,请问你是什么文化、学历?你这个副乡长是怎么当上的?!以为你是装不懂,是有意刁难想得到好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之际,你竟然如此对待对革命老区教育事业有贡献、国家明文给予后顾待遇的民办教师,你不但违纪,而且缺德,你到底想干什么,你配做一名副乡长、计生办主任、公务员吗?你知道过去的民办教师有多么地心酸吗?你知道颠沛流离在外打工有多么不易吗?你知道国家惠民政策的严肃性吗?“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证明”等的表单,应该由你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调查或者查档填写,不应该由个人跑!你拿咱们农民兄弟、可以作为你父辈的曾经的老师当猴耍,你良心何在?不要高高在上,不要人为巧设障碍,不要想以权谋私,要明白是老百姓养育了你,好好为咱们人民群众干事吧!建议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这个乡长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让他回家卖红薯!      与当事人一样弱弱地问:
      来安县还有多少个像张乡长张主任这样的局长、科长、乡长和主任呢?  哪天才能改变衙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4-13 18: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必要处理一下!学习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转变工作作风。不要认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官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4-13 18: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是怎么学习的?杨郢乡请回答!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3 20: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官官相护?来安县政府看到此贴有何反应?党的教育实践要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天天停留在口头上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3 20:20:3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你们~~~乡村民办教师。你们曾经做出巨大贡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4-14 02: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位老师的遭遇表示同情,并予以支持!
那个所谓的计生委的张主任的办事作风,当年我就领教了,的确不配公务员这个称谓,要知道,你是专业的,而去计生委办事的百姓又有几个比你们还了解政策的呢?仗着你们领着纳税人的钱(也就是我们百姓的钱),懂点政策就在哪里横眉冷对,有必要么?送你一句话,走出政府大院,你P都不是。态度好点,解释耐心点,你会S啊!!!你丫TMD就一欠抽的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4-14 10: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里有张表单,请你看看,需要你们盖个章。(注:一份: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表单。)
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接过表单看了看:你教书的时候,有没有生育二胎?
我:有。
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你生育二胎,证明你违反国家政策。
我:我生育二胎,不教书是自动离职的。(注:当年,我有个姐姐在新疆,她在那里待遇一个月250元以上,我当时教书每个月所有福利加到一起不足百元。所以,才离职去新疆做事。)
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你在教书时违反政策,生育二胎,我证明只能证明你违反国家政策的。
我:你看看,这上面是未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我是自动离职的。”
女士(张从梅计生主任):我证明只能证明你违反国家政策的。
       换作你是她,你也会这么做的。------她是正确的;我证明只能证明你违反国家政策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4-14 10: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了二胎,还叫人出未违反政策证明,非常难做,如出错了,是要负责任的,小公务员难当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4 11: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她是对的,换做是你,你会开这样一张证明么?对她表示同情,坚持了原则,最后却要赔礼道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4-14 12: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这个证明确实让我读了好几遍才理解,算啦,怪我语文不好,呵呵,归根到底我觉得是规定太多,而规定是由谁定的呢,还不是国家定的,国家规定我们无法改变,作为公职人员,改变的只能是自己的态度,有些公职人员问一句说一句,办个事得跑几遍,就不能请你一下说完我需要哪些东西吗?一句话都不愿意都说,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