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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一只玉米棒,一人重伤一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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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5: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只玉米棒,一人受重伤,一人被刑
          ---来安警方破获一起重伤害案件

    近日,来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重伤害案件,受害人朱某因琐事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随手向朱某扔了一个玉米棒,致朱某眼睛受伤,本人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3年8月27日晚,来安县独山乡独山村村民王某到邻居徐某家玩,碰巧徐某的女婿朱某也到岳父家,因朱某和妻子正在闹离婚,认为闹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王某在中间挑拨离间,遂对王某进行辱骂并将王某的摩托车轮胎割坏,王某也不甘示弱随手拿起地上的玉米棒扔向朱某,致朱某左眼受伤,王某在江苏南京某医院花费了数万元医药费,也没有能医治好眼睛。2014年5月3日,经法医鉴定,朱某的伤构成重伤。当日,来安县公安局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立案,组织警力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实施抓捕。
    王某自知酿成大祸加之生活困难无力赔偿医药费,始终东躲西藏,企图逃避打击。受害人朱某多次向公安机关询问案件处理情况,并要求王某承担所有费用,因朱某眼睛受伤后始终在治疗,而对伤情的鉴定需要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根据眼睛视觉功能恢复情况才可以鉴定。受害人朱某因伤情无鉴定意见,又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费用,情绪十分激动。为了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公安民警一边对其可能藏匿地点进行搜索,一边在其家周围秘密守候, 5月6日,当犯罪嫌疑人王某潜回到家中,就被公安民警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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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5: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件小事酿成大祸,希望以此让人们反思,退一步海阔天空,遇事万不能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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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7 15: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没有钱仍什么玉米棒子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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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5-7 16: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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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5-7 16:49:1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事就不能冷静点呀!最终后悔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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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9: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错不绝对,不守故意伤害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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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5-7 20: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后悔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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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21: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必闹成这样的悲剧!冲动是魔鬼!凡事在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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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21: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必闹成这样的悲剧!冲动是魔鬼!凡事在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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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5-7 21: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呢!!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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