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其他] “伤城”,你受过刺激了吧!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5-8 09: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对来安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曝光及有关网民和老百姓反映、举报来安的层出不穷的各种问题,都是我“有话想说”一手而为!我“有话想说”严重败坏了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形象,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来安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严重离间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严重挑起了老百姓的“仇官仇富”心理!“伤城”们,或“请我喝茶”、或逮捕我吧! 不过,得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改一改才行哦?!   

      所谓的“伤城”们,你可以自讨没趣、自打嘴巴、理屈词穷、灰溜溜主动要求删除你自己为被电视曝光的仲裁办主任等叫冤喊屈的帖子,但是,面对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不作为、乱作为,你可以阻止老百姓的(网络)反映、举报、牢骚和上访吗?你可以左右国家媒体的曝光吗? 你可以禁言吗?不要自以为是了,一言堂、法西斯式的统治,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不会做,你更没有资格和能力玩弄权术、混淆视听!不为民干事、愚弄百姓,就是自欺欺人!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是自取灭亡!
      
      重复、借用别的网友的话问“伤城”:你强烈反映、质问政府、要求政府发给你的所谓“效能奖”拿到手了吗?自私自利啊,上班上网不干事啊,不自量力啊,专门攻击正义啊,政府和人民群众能发给你”效能奖”?拿纳税人的钱,你必须履行你的法定职责,必须为我们老百姓干实事!如果置若罔闻,下一次电视台曝光的就是你!最后再弱弱地问一句“伤城”:你有什么资格要“用脑子说话”的网友与你谈谈?你非常讨厌就事论事、喜欢冒充代表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与反映、举报、发表意见的网友谈谈吗?你到底维护谁的利益?是歇斯底里维护你自己的灰色或者黑色利益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5-8 09: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5-8 10:28:5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有同感,我喜欢南京电视台主持人东升,你和他有一比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5-8 10: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辩论起来了,有点意思!最好不要涉及人身攻击。是非曲直越辩越明啊!{: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42:}{:soso_e14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8 10: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部门的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干好本职工作,遇到问题不要推诿,能解决就解决,不能解决有说法!不要给我们来安丢脸!不然下次曝光不知是哪个部门哪些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5-8 10:49:2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5-8 10:50:4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有话想说,如果什么都不说,或者只说夸赞的,有用吗??论坛言论自由,并且有话想说说的是事实,只有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这样人,躲在阴暗的角落,瑟瑟发抖,想让别人闭嘴,自己就不要做违规的事!!顶有话想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8 1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楼主和“用脑子说话”是一个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7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5-8 11: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看楼主,楼主怎么都像当年文革时的红卫兵;怎么都像打恶除黑的英雄王立军;怎么都像唱红打黑的薄煦来!有话想说哥:你是个英雄,更是个人物!我顶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5-8 11: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争论,言论是每个人的自由,每一个人心里都应该有杆秤。其实,不论是“用脑子说话”还是“有话想说”,说的话也不无道理,但也存在偏激之处。政府的工作态度和效率这两年还是能够明显看到改善的,但想一步到位,恐怕也需要一个过程。做的差的我们要批,做到好的我们要夸,如果一味的批、或者一味的夸,那就陷入了一个误区。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富裕都在行动上,而不是在嘴皮子上,少打点口水仗,现在县领导正在征求意见,有什么好的想法和建议,大家可以去说说,我想那样会更有意义,不至于把论坛搞的乌七八糟。
       顺便说一句,理智的网友自有辨析能力,思维不成熟的网友说再多也没有!好的网络环境,不在于几个活跃的网友,而在于全社会网友素质的提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