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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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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0: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自从2013年10月11号,受害人被家庭暴力打伤后,为了缓解双方矛盾,妈家自己带女儿上医院治疗,并没有要婆家出过一分钱,也没有追究打人者丈夫的责任。
   当事人陈松不知感恩反而变本加厉毒打残害受害者。每次回家当事人都是把门锁上不让进门,再说被害人被殴打后也不敢回家。
    2;受害人始终在妈家和其妹妹合伙经营压榨油坊生意,在被殴打离婚事件发生后由于心情不好,年龄不大乌丝已见根根白发,父亲看着心疼,就叫在外找点零时工作,已缓解心头压力有什么不对吗?在说来安一号公馆也是正规场所,丈夫的姐姐也在一号公馆上班,为什么你姐姐可以在一号公馆上班而我就不能呢。
   3;在滁州开按摩院纯粹无稽之谈,受害人根本不可能有这笔资金在滁州开办按摩院,而却受害人也有正当生意压榨油坊经营不可能再有精力去开什么按摩院。
  4;在第一遍帖子里很清楚说明是陈松的父亲打了三次电话给受害者的父亲,受害者父亲才到现场,至于打砸一事纯粹无中生有,真要是有打砸现象你为何不报警。
   5;既然说陈松母亲被咬伤残,那么伤残报告在哪里 ,请发到网上让大家看看,或者提供给警方处理。
   6;受害者离婚要求很明显,婚后财产该是受害者的我们一力争取。孩子在你这种暴力家庭生活根本就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对于孩子今后发展也是不利。对于孩子抚养权我们绝不罢手。
   7;不管以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你家庭暴力和摧残她人身体的借口。我们将保留你家庭暴力所产生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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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1: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说多了伤神,伤身。双方各找律师,由第三方律师来处理离婚的具体事宜,我认为也许能客观公正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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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7: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男方主动点解决问题会怎样呢!没有功劳有苦劳,人家还帮你生了宝宝!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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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6-4 07:25:3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处到这种地步真没意思,双方各让一步事情就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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