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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来安:亲朋好友互抹蛋糕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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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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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1: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本受邀生日宴请,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热闹热闹,不承想却因互抹蛋糕发生争执而大打出手。日前,来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2年8月18日晚,赵某受朋友所邀,至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步行街一酒店聚餐庆生。饭后,大家在一起欢乐地互抹蛋糕,不料因此引发争执,赵某将张某打成轻伤。案发后,赵某赔偿了对方经济损失,得到对方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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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6-5 11: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玩笑开过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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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3:57:1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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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6-5 14: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饭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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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5: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小舅子喊吃饭,吃两次打两次架,后面叫我就不去了!好斗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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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6-5 16: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饭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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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6-5 16: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真是火大。。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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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7: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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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6-5 21: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年轻的,火气大哦。后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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