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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诗词征稿 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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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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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20: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紧急通知

各市县诗词学会、炳烛各分会、各位诗友:
        由中华诗词学会与中宣部党建杂志共同主办的“勿忘国耻圆梦中华纪念抗战胜利诗词大赛” 正在紧急征稿(征稿通知见中华诗词学会网),请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会员创作投稿(各地统一组织投稿)。收件人唐佳(电子信箱:
rstghtj@126.com)。
        请各位转发相关组织和诗家。
                                          省诗词学会、省炳烛诗书画联谊会
                                                                    2014年6月4日



编者按:
        1、 本省作者精选1—3首,最多不超5首,务于6月20晶前发往唐佳秘书长处。
        2、 外省作者可与当地联系。


关于开展“勿忘国耻、圆梦中华”纪念抗战胜利诗词大赛活动征稿紧急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诗词学(协)会
红叶诗社: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9周年、卢沟桥事变77周年、九一八事变83周年和南京大屠杀发生77周年,经中宣部批准,中华诗词学会决定开展“勿忘国耻、圆梦中华”纪念抗战胜利诗词大赛活动。鉴于活动时间较紧,现将有关征稿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形式
  本次征文活动以“勿忘国耻、圆梦中华”为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古体诗词形式,激发人们“勿忘国耻、圆梦中华”的强烈愿望,表达中国人民热爱和平、反对侵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家国情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凝聚人心、积聚力量。
  二、征稿内容与要求
  本次征文活动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卢沟桥事变、九一八事变和南京大屠杀等重大事件为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此次活动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华诗词学会承担了中宣部下达的古体诗词大赛活动项目。各级诗词学会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汇报,力争得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要在本通知的原则范围内,周密组织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各级诗词文化团体和诗词报刊杂志的作用,尽快刊载本次征文活动的相关启事。?
  2.广泛发动、认真创作。要广泛动员诗词爱好者和群众运用中国古体诗词的文化形式,围绕主题创作优秀作品;古体诗词作品要符合格律要求,新旧韵均可,同一首诗新旧韵不得混用,不要用生僻字、含混词;每首一般不超过120字,须为原创新作;作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促进中华诗词文化和主流宣传教育的有机融合,共同唱好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
  3.加强征集、及时上报。本次活动于发文之日(2014年5月30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各地由诗词学会统一组织收集、整理和报送中华诗词学会。各地报送中华诗词学会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分别以纸质稿件(1式2份,其中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地址)和电子稿件同时报送。党建网开设专门网页和投稿链接。党建网网址:www.dangjian.com党建网微平台开设投稿链接:在公共账号搜索“党建网微平台”六个字并加关注,或搜索“zxbdjw”,点击关注。
  纸质作品请寄: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4号1层,中华诗词学会学术部,邮编:100810;收件人:田力耕、吴化强。信封请注明“征稿”字样。纸质作品截止日期为6月20日,以邮戳为准。
  电子邮件请寄:dangjianzhengji@126.com
  三、主办单位与具体承办的工作机构
  主办单位:中宣部《党建》杂志社、中华诗词学会。
  成立系列活动征稿评奖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郑欣淼
  副主任:郑伯农、李文朝
  成??员:宣奉华、赵京战、周兴俊、李树喜、张桂兴、王改正、沈华维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沈华维
  副主任:李葆国、何云春

  四、评委组成及奖励办法
  1.邀请国内著名专家组成古体诗词组初评及终评委员会。
  2.古体诗词征集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200首,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3.获奖者作品将作永久性展示,并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奖金为3000元,二等奖奖金为2000元,三等奖奖金为1000元。
  4.优秀作品获得者赠送《党建》“七•一”特刊一册(内含上述活动全部优秀作品),赠送征稿活动优秀作品集(图书)一册。
  5.所有获奖作品在党建网公示,一旦发现抄袭,即予以取消。

  五、时间安排与推介宣传
  5月30日开始征稿,6月20日截稿;7月1日至年底,部分获奖作品分别在党建网开设网上展览馆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同时安排中央主要媒体和重点网站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中宣部《党建》杂志社、中华诗词学会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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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20: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作者一律投稿到yyshyn@126.com.     来安县投稿于2014年6月19日截稿,由县诗词学会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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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23: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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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13 00: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勿忘国耻,圆梦中华!

好活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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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6-13 09: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一定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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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14: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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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6-14 10:56: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翻看几首旧作,多不满意,投稿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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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6-16 09: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两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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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6-16 09: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沙快雪 发表于 2014-6-14 10:56
翻看几首旧作,多不满意,投稿不自信。

把几首合成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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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09: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沙快雪 发表于 2014-6-14 10:56
翻看几首旧作,多不满意,投稿不自信。

应是重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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