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月亮山 - 

[本地资讯] 幼儿园老师堵路逼租房户搬迁,县领导出面化解矛盾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10: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4-6-19 21:48
这两家会惹起众怒的。

已经惹起众怒了,很多人在指责他们的行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20 1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商人,眼里除了钱啥都没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20 10: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也真是不容易 为了孩子 这些商户 不能体谅体谅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8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6-20 11: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幼儿园就不应该在原址上建,把关的领导不知道怎么考虑的,以后放学会更拥堵,新来城我看也只能种种草坪,给百姓放放羊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20 1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 房子是幼儿园的 ,人家占着你家房子跟你要赔偿,你会和他再谈再协商嘛?再说如果你家孩子到城北上学,这里等着拆迁,你不急嘛?老师还不是为了孩子,让更多的人一起关注,督促吗?我想说   商家们人在做  天在看呀,不要干危害子孙的事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20 11: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示范幼儿园 发表于 2014-6-19 21:59
来安县示范幼儿园重建做为一项民生工程,得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领导班子多次到现场调研、协调,投入几百 ...

支持示范幼儿园的举动!目的是为我县基础教育做贡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20 11:31: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看到那些老师们的行为,很感慨,居然要让—群女教师采取这种手段维护孩子和自己的权利,人民信赖的政府呢?负责的主管单位呢?她们应该在带着孩子快乐学习,现在居然被推到"前线",唉,这社会怎么啦?老师们你们好可怜!还是回家带自己的孩子吧!管它教育事业,民族未来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6-20 11: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红干干 发表于 2014-6-20 09:51
老师出此下策也是被逼无奈,哪个想去大马路上堵啊,好看啊?还是想上镜啊?我是幼儿园家长,所以这个事情 ...

你这叫什么话,谁告诉你“在国外示威游行还是合法的呢”?,如果下次你们有什么诉求得不到满足,你们岂不是要把你们的学生都喊上街跟你们一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6-20 11: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教鱼游泳 发表于 2014-6-20 11:33
你这叫什么话,谁告诉你“在国外示威游行还是合法的呢”?,如果下次你们有什么诉求得不到满足,你们岂不 ...

那你能用什么更好的方法使拆迁顺利进行呢?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以为老师没事闲的想抢镜头啊?
还不是为了顺利拆迁,没人帮助,只能用这种方式引起重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6-20 11: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对示范幼儿园的园长们和老师们致敬!他们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孩子,为了学校、为了公益事业在表达诉求!这是一种敬业精神,一种奉献精神。
2、对商户表示理解。拆迁中想多一补偿,是对的。可是政府拆迁有规定、有一定的标准,只能在这个限制里提出要求,找个上限。不能无限度的提出不着边际的要求,不然不可能达到的。由于不切实际的要求耽误了公益事业的进程,不是一个文明的公民应该做的。听说有的商户一开口要几万补偿,这有点离谱了。  商户还要想一想,在这个地段,是不是因为示幼的存在、给他们带来了一定人气、带来了生意、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有点感恩之心才对呢?
3、这件事本不该发生。可以从这事中政府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教育局、以及幼儿的家长们是不是都该想一想,为了示范幼儿园的新园的尽快顺利建成,做点什么?伸出的你的手来,帮一帮我们敬业、奉献、无奈的美丽幼儿老师们和希望尽快回到新园的幼儿们!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仙山闲人 + 8 + 12 点个赞!
总评分: 元宝 + 8  活跃度 + 1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