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通知公告] 来安县文联暑期书法培训班招生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6-25 15: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文联暑期书法培训班招生

招生对象:  面向2014年达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招生理由:  弥补你在应试教育中书写的缺憾,提高你现有的书写能力和对中国传统书法的初步认识。
招生名额:  10 名       先来优先,招满为止。
学 费:         0      自备笔墨纸砚
师 资:       黄学江  中国书协会员
                   张德林  中国书协会员
                   尹永林  安徽省书协篆刻委员会委员
报名时间:7月5日起
授课时间:7月10日至20日
授课地点:来安县文联书画创作室
学术支持:来安县书法家协会
媒体支持:来安论坛
联系人:   尹永林   
联系电话:13905505352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正德 + 6 + 10 赞一个!
总评分: 元宝 + 6  活跃度 + 1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6-25 15: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6-25 15: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县文联在做一点公益事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6-25 16: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好事,应试过后,还是要积淀些咱中国人自己的文化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6-25 18: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一件好事,机会难得,都是全国知名书法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6-26 16: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不先生 正先生 轻先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6-26 23:55: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啊,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6-27 08: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有想学习书法,提高能力的同学抓紧时间报名。
名额即将报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6-27 09: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全国著名书法家呀,顶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6-27 12:46:1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怎么收费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