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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4: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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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在七里小区三期(多层)的各回迁户:
七里安置小区三期(多层)安置房已具备回迁条件,现就回迁现场办公地点、回迁时需携带材料、回迁期限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迁现场办公地点
回迁现场办公室:七里安置小区一期24#幢201室
小区物业办公室:七里安置小区一期24#幢102室
二、回迁时需携带的材料
(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二)“新来城”建设指挥部房屋征收办公室核准的领房通知单;
(三)本人无法到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人的有效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三、回迁期限
回迁起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10月30日。
四、相关事项
(一)回迁户在看到本公告,或接到原房屋征收工作队的通知后,应及时与工作队一起到回迁现场办公室对接,并按照回迁现场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回迁相关手续;
(二)请七里安置小区三期(多层)的回迁户相互转告。
五、回迁安置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回迁现场办公室电话2361906
物业办电话:6818856
特此公告。
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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