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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白鹭岛业主群体公开维权声明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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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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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17: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白鹭岛业主群体公开维权声明和申诉》   

    近日许多白鹭岛业主先后接到白鹭岛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债权核查通知书》,以及10月18日召开的《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该通知无视业主购房者身份及购房行为和购房事实,错误定性、罔顾事实,不仅严重违背了来安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保护购房人权益的多次公开表态,也背离了县政府启动破产重整,对购房人的购房权益和债权分别登记、分别处置,且业主房产或购房款不进入破产清算的承诺。实质是将购房者及购房房款列为破产重整处置的最大侵害对象,将购房不能履行完成的责任归咎并强加于无辜无责的购房者,从而推卸和减轻政府及公司的责任,逼迫众多购房者来为政府及公司的责任买单、妄图用大家的购房款来填补因政府及公司责任所导致的损失,进而以最小的代价逼走当初听从政府大力推荐、聚自己血汗钱前来白鹭岛买房的善良购房者。偷天换日,违背法理的同时更是严重背离了重整的正确方向。白鹭岛全体业主不能不对此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不满,不得不对来安县政府能不能切实遵守要保护购房者权益、妥善处置报以极大怀疑,也对未来重整推进中进一步损害购房者权益表示深切担忧。
    现特向来安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公开发表如下群体维权声明:
一、 坚决否认白鹭岛公司管理人把购房者定性为普通一般债权人的做法。众多购房者去白鹭岛购房养老是不争的事实,债权核查通知书中也承认大家购房并将所购房托管的事实,且一些购房者确已拿到了相关权益凭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原置业公司也出示过一些大的土地证等材料,这说明白鹭岛公司完全具备售房资质。众多购房者正是基于政府大力招商推荐和看到一些早先购房者相继拿到两证的情况下,聚自己血汗钱前来白鹭岛买房,而且绝大多数业主还都被要求交了办两证的相关费用,现在购房者没有领到两证完全是白鹭岛公司违约、特别是来安政府监管失察和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这个黑锅天理不该由业主来背!业主从来没有放债给白鹭岛公司,也没有把房产或购房款作为债权申报登记,罔顾购房人的购房身份、将众多购房人作为债权人一说自始无理无效,政府及管理人的前后某些做法也明显自相矛盾
  二、 该债权核查通知书中称:“房屋一直未交付”有违事实真相。事实是白鹭岛度假村园区的绝大多数已建成房屋早已交付业主使用,或返租或自住自由选择,原公司也拿我们所购托管的房屋用作经营长达数年之久,并接待过中央及省市多位领导。此状况在白鹭岛公司破产之前已持续了4——5年,购房者是事实上的房屋拥有者和使用者,一些购房者拿到两证更是严格意义上的业主。来安县政府对白鹭岛各业态楼盘采取简单粗暴的武断裁决方式,掩盖推卸了当地政府应该担当的重大监管失察,和为不法开发商站台误导业主购房的责任。严重侵害了广大善意购房者的切身根本利益,全体购房者坚决反对。
  三、 来安县政府曾以官网发布,县房产局业主房产调查登记等形式确认了业主购房事实。破产重整前后,来安县委、政府主要主要负责人也曾在公开场合一再承诺:购房者房产受到保护,不纳入破产清算行列。现在全盘推翻,翻脸不认账,此种无信用无诚意手法,直接伤害了广大购房者对政府的信任,从根本上动摇了购房者与政府达成的互谅合作基础。对此我们表示同声抗议和一致谴责!强烈要求来安县政府在10月12号前对此事件做出正面回应和解释。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四、 鉴于10月18号来安县法院召开的是债权人大会,且将要在购房人处置方案未明确等情况下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基于以上大家申诉,现我们全体购房者一致否决了房产变债权的裁决,强烈反对管理人剥夺大家的购房者身份、将所购的房和款进入清算程序。强烈反对违背重整计划、重整程序损害广大购房者权益的一切举动!强烈反对借其他债权人之势强夺购房权益的一起议案。现以群体名义郑重宣布抵制参加此次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单方宣布的对业主房产处置议案概不承认其有效合法性,也绝不再配合之后的重整程序并将维权到底!
  五、 在来安县政府承认业主是合法购房人的前提下,业主与政府谈判的大门始终是畅开的,包括政府以合理价格回购业主房产,业主以房产托管经营方式参加白鹭岛二次创业等方方面面都可以谈。广大业主对与政府合作处理好白鹭岛历史遗留问题是理性宽容的,也希望政府不要以极端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逼迫全体业主走向激烈的群体抗争维权之路。
  六、 在一些问题和情况政府及管理人未能交代,使大家能够配合支持政府挽救解决白鹭岛问题之前,白鹭岛各楼盘购房者保留去滁州市政府和安徽省政府集体上访维权的权力。保留在媒体、互联网等上披露来安县政府不守诚信,坑害、蒙骗和损害购房者的一切不良行径。   


本维权公开声明报送:
                                 
安徽省政府信访局                                                     
滁州市政府信访局                                                      
来安县委、县政府                                                      
来安县人民法院                                                      
白鹭岛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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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18: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的总归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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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19: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钱买房的飘过,想当初是多么红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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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19: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鹭岛看来不能“一破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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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10-11 19:48: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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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0-11 22: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的黑暗中做的事,到现在的阳光下怎能见人?所以只有稀里糊涂处理吧。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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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0-12 10: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物权转债权成立的话,那么开发商就是诈骗和政府有不作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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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0-12 1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的东西,有谁知道?
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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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0-12 20: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初在南转盘大马处打出的标语,打造中国最大的国际度假村。老夫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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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0-13 19:54: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不动产长期得不到维护经营 ,必将是各方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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