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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香凳
发源于本县汊河乡,产生于民间的祭祀活动,宗教色彩很浓。音乐节奏平稳、缓慢,旋律中透着佛音。歌词的衬词均是“阿弥陀佛”等梵语。舞蹈动作也缓慢、平稳,演员在慢步行走中边唱边变化各种队形,磕头和拜揖穿插其中。表演形式和佛教中的做道场很相似。领唱、领队的男演员称“香头”,众女称“香客”。舞蹈始终由“香头”带领,以摇动签筒为信号变换队形。
双喜灯
产生于本县农村的婚礼习俗,表现人们对新婚男女的恭贺与祝愿。
这个灯舞是女子群舞。特点是在变化各种图形时运用灯来造型,在每句唱词中,甚至在音乐过门中也有图形变化,调度频繁,表演者不断往来穿梭,使婚礼中“闹喜”的热闹场景和“门前舞弄宾客笑”的欢庆气氛得到了很好的表现。
双喜灯的曲调是《手扶栏杆调》。该曲调优美流畅,节奏徐缓,歌唱性较强。其唱词来自民间的吉庆语言,口语化较强,也便于记忆。
求雨
发源于本县半塔集一带,产生于民间遇旱求雨的祈祷活动,距今已有100余年历史。
表演时场面较大,队伍前列是一班民间锣鼓队和两名挑“香箩”者(各家各户皆奉香于箩内),随之是舞蹈中的雷公、闪将、风婆、雨师、土地神、四小鬼等各类人物,断后的是抬龙型的4个人。
各人按身份着戏装。表演时,雷公手持锤、钻,随着节拍敲击,铿锵之声象征雷鸣;闪将持两柄圆镜随节拍上下翻舞,闪出的白光,比作闪电;风婆握两把蒲扇随着节拍摇动,发出呼呼风声;雨师肩挑木桶,不断将手中的柳条向桶中蘸水洒向四方,表示普降甘霖雨露;土地神勾腰曲背,或举杖,或托杖,代表着一方生灵求雨;四小鬼在锣鼓点子中或起舞,或窜出场外捣观众头上的帽子。舞蹈步伐基本上保持了原始状态,有“正字步”、“跳脚步”、“十字步”、“螃蟹步”、“擦地步”、“交叉步”,基本上是两拍一步。节奏虽然平稳、简单,但必须落地有声,粗犷有力。图形有“大串花”、“双擦肩”、“跳对子”、“双转圈”、“圆场”等。
求雨的最大特点是舞步简单易学。表演时,场外观众往往随着锣鼓节拍和演员一起舞动,场内场外群情激动,浑然一体,颇为壮观。
子母灯
发源于本县大余郢乡邢港村,由民间舞蹈双舱船灯演变而成。
民国29年(1940年),新四军二师在当地宣传抗日时,发现了这个灯舞。在罗炳辉师长的关心和二师文工团的指导下,双舱船灯经过重新设计和排练,形成了新的风格,并更名为“子母灯”。“子”代表人民的子弟兵新四军,“母”代表人民群众。
子母灯的特点是侧重于构图的变化。二师文工团的同志传授了“十样景”,即“花引路”、“拜四门斗子”、“闯暗礁”、“小过街”、“四平花”、“穿十字”、“二龙吐须”、“荷花阵”、“别篱笆”、“大团结”。整个舞蹈表现了船在水中与风浪搏斗的情景以及军民团结奋斗、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和取得胜利后的欢乐心情。
音乐
歌曲
本县民间歌曲多为小调、山歌、号子和秧歌,演唱形式有独唱、对唱、合唱。绝大多数民歌反映了劳动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其中以爱情为题材的占较大比例。抗日战争时期和建国以后,本县出现了大量以新词填旧曲的民歌,这些民歌洋溢着劳动群众革命斗争和生产建设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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