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14年护士注册审核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首次注册(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表样使用群共享里的表格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印章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外省学历须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验证证明,山东省的学历可放宽到市级教育局。 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复印内容为:首页(学校盖章页、有实习时间开始页);尾页(实习医院各科室盖章页或是护理部总结页,有实习医院盖章,能体现实习结束时间)。如果实习手册存档取不出,需从档案存放部门(如:人才交流中心等)临时调出档案,复印前述页面,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两页均需盖章),并注明“情况属实”。如果实习手册丢失,就开实习证明,学校和医院共同盖章,实习证明中要能体现实习时间在8个月以上。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11月3日下发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注:需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才有效,且需要使用专用的《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已放在群共享里)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聘用证书、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均可,但必须要有医院盖章。但聘期不得少于一年,且有效聘期不得短于2014年12月31日。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一个单位一份即可。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延续注册 1、《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材料(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表样使用群共享里的2013版,注册机关填写由市卫生局填写。(2)申人的《护士执业证书》;(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要求同首次注册。 (4)2009-2013年连续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2009年首注的,只需要提供2010年-2013年连续4年的学分证明。 三、审核日程安排11月17日,市直各医疗机构;11月18日,琅琊区、天长市;11月19日,南谯区、定远县;11月20日,来安县、凤阳县;11月21日,全椒县、明光市;如需调整,请及时联系。 四、审核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五、其他要求1、护士首次注册和延续注册一并审核,所有护士注册信息需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2、我市全部使用《护士执业注册登记表》代替证书,请各单位打印表格并贴好照片(可使用EXCEL和Word邮件合并的功能,批量打印表格) 3、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需对所有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4、材料整理的顺序应和汇总表、系统里的排列顺序一致,方便审核。 5、护士延续注册,关于继教学分,可和局科教科(电话3074281)联系集中办理。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及时通知。联系电话5633519。如需要相关文件和申请审核表的可加QQ群186266296,在群共享中可自行下载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