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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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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收割季节,有些农民朋友为图省心省力,把收割的禾稻铺在道路上脱粒或者在道路上晾晒稻谷、稻草等,给过往车辆埋下了安全隐患。
近日,家住来安县雷官镇陈官村的容某某在收割完自家的稻子后,将稻草晒放在“村村通”水泥路上晾晒。当天傍晚,骑电动车路经此处的年轻女子赵某某被稻草绊倒,导致左手手腕处骨折,随后赵某某的家人报警。
民警找到容某某,将他请到了派出所,他对民警说:“我一年收的粮食才能卖多少钱,我没有钱赔,而且是不是在我晒稻草的地方绊倒也不确定。”赵某某的家人表示,人是在晒稻草的地方跌伤的,不赔不行。
当时矛盾一触即发,民警便将双方分开,向容某某一一出示相关证据,同时对其宣传法律知识,告知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经过民警耐心调解,容某某认识到在水泥路上晾晒稻草的危害,主动赔偿了赵某某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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