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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来安县公安局成功摧毁一个特大贩卖毒品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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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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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08: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来安县公安局成功摧毁一个特大贩卖毒品团伙,当场缴获冰毒103克,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1人,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通过调查发现,本案中的关键人物老昌(化名)本身就是一个“瘾君子”,在半塔镇经营一家宾馆,吸毒前在小镇上也是小有名气的“有钱人”。自从老昌染上毒瘾后,经济越来越窘迫,为了筹集毒资,他踏上“以贩养吸”的不归路,把自己的宾馆作为吸毒窝点和毒品周转站,当地人戏称宾馆为“毒馆”。
    屡被“蹭毒”启发, 踏上“以贩养吸”路
    来安县的老昌(化名)在半塔镇经营一家宾馆,因自己是个“瘾君子”,在吸毒时,经常会有一些经济窘迫的“毒友”来蹭两口,特别是街上的池某,一直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收入,经常到老昌家中要毒品,遭到老昌拒绝后,就在那等老昌吸毒时,顺便吸两口。老昌虽然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但招不住这帮“毒友”软磨硬泡。这却让他看到了毒品的“市场需求”,决定自己储备一些毒品,有偿提供给“毒友”,走上了贩卖毒品的犯罪道路。
    为“拓展”市场,
    把干儿子拖进吸毒圈
    老昌贩卖毒品之初,只是为了不再无偿提供毒品给他人,但自从尝到其中的“甜头”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过去是不让别人“蹭毒”,发展到当一些吸毒人员没钱买毒时,他无偿提供毒品让他们“过瘾”,维持市场不萎缩,还经常与一些“毒友”打招呼,要他们照顾他的“生意”。更有甚者,连他的干儿子都被他拖进了吸毒圈。
    老昌贩毒以后,一改过去老好人形象,眼里只能看到钱,要买毒品必须先给钱后交易,没钱的话可以让你吸两口过一下毒瘾,有的“瘾君子”便把家中的房产证等物品拿来抵押,等有钱时再来赎回。
    民警雷霆出击,
    摧毁特大贩卖毒品团伙
    10月21日,来安县公安局通过前期侦查,在充分掌握老昌等的犯罪证据后,雷霆出击,一举抓获老昌及其上线等涉毒犯罪嫌疑人7人,当场缴获冰毒103克、毒资16400元。后又相继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人,吸毒违法嫌疑人15人。
    在本次行动中,民警发现部分吸毒人员不知道吸毒违法,就是部分群众也不了解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此次行动不但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也宣传了禁毒知识,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都是犯罪行为、吸食毒品也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周亿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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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12-12 10: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毒品已经侵入到了来安,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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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2-12 10:20:5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4-12-12 10:16
毒品已经侵入到了来安,可怕。

你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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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2-12 10:23:2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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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2-12 13:03: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毒品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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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2-12 13: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咱们这个小县城都有人吸毒!!可见毒品害人不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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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2-12 15: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毒品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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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2-12 17: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敢相信,这小地方还有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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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2-14 10: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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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14 13:06: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是万恶,吸毒的人,进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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