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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法网恢恢 - 

[本地资讯] 故技重施这次谁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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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09: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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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09: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执法大队要头疼了{: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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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1-4 09: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事开头难,坚决支持有关部门治理“三小车”千万不能再松劲了.否则再治理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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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10: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无语 发表于 2015-1-4 09:33
不把源头抓了没有用,卖车的不关门,就有人买,要抓先抓卖的,在抓开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说的轻巧,没有法律依据想抓就抓吗?卖电动车犯什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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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4 10: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无语 发表于 2015-1-4 09:33
不把源头抓了没有用,卖车的不关门,就有人买,要抓先抓卖的,在抓开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造车不违法,应该只是不能上路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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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1-4 11: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考验领导管理能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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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4 12: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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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12:37: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取缔三小车辆!骨科医师支持!三小车辆造车的事故我见的太多了!开车不遵交规!出事就装死!无论自伤伤人总之伤不起!要是不取缔,我也买一辆跑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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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13: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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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1-4 14: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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