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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帖: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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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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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06: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县委办《关于在全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捐物活动的通知》(来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全县干部职工积极响应“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本次单位和个人共捐款120.8万元,根据县研究意见和春节慰问安排,已支付县统战部5.12万元、总工会76.75万元、妇联8.4万元、民政局7.52万元、红十字会5.1万元、商务局3.554万元、信访局1万元、交通局3万元、应急解困资金支出10.5万元。共支出解困资金120.944万元。

特此公告



来安县“送温暖、献爱心”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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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30 06:48: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信息值得称赞,下面部门怎么使用的是否也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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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08: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5-1-30 06:48
公开信息值得称赞,下面部门怎么使用的是否也能公开?

你这样讲 领导会对你有意见的  还是在心里讲讲吧  精神上挺你,必要的时候带个麻袋帮你堵领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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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1-30 08: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的捐款,就应该这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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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1-30 08:35: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你说的太直白了,举双手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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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1-30 08: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 发表于 2015-1-30 06:48
公开信息值得称赞,下面部门怎么使用的是否也能公开?

就不公开难道你能敢上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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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1-30 09:49: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已经捐了 具体这些钱在各部门用在什么地方 买了哪些东西 送去给什么人了 可以继续跟进公告吗?如果有后续 绝对给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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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1-30 11: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得进一步公开,哪些居民得到了温暖,要让我等百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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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30 12: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透明!不知道到了这些部门以后的使用情况是否还是这样透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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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2: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县财政收不抵支吗?如果各个部门都指望这“爱心捐款”,那岂不应了那句俗话“站在井边等水喝了吗”,这样的救急无疑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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