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来安县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采取“四个一”的工作举措,统筹谋划,出台政策,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壮大。 一是组建一个机构。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强化领导及工作协调、督办落实、信息综合,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10万元标准预算办公室工作经费,若遇资金缺口,据实增加。 二是明确一个目标。县委明确提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收入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底,全县范围内消灭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空白村”;到2016年底,全县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突破5万元;到2017年底,全县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突破10万元。 三是出台一套政策。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和调查研究现状的基础之上,立足县情,突出含金量高和可操作性强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来安县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提出了政府项目资金有偿使用、盘活村级资源、开展村级组织有偿服务、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社会力量帮扶等5条探索途径。《意见》明确规定,从2015年起,成立县级美好乡村建投资公司,县财政专门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资金来源由县、乡(镇)各按50%筹集,资金规模暂为1000万元,作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投资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所得回报用于村级经济的扶持资金,并优先补贴经济收入空白村。同时,还在项目支持、税收政策、土地营运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四是完善一套机制。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村”联系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月报告、定期督查通报、县直相关部门定期联席会议、信息上报等制度。建立“一村一策”工作台帐,对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对集体经济“空白村”、“薄弱村”实行销号制,进行重点攻关,坚持一名领导联系、一个责任部门帮扶、一个企业共建、找准一条发展路子、确保一个工作目标的工作模式,村级集体经济不“脱贫”,联系领导、联系责任部门不“脱钩”,并且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或单位,当年不得提拔使用。县委制定《来安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对“一把手”的实绩考核评价内容。县委每年组成考核专班逐村考核,全县综合排队,定期评选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乡镇和集体经济总量、增量“双十强”村,对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进单位、个人给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