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家住来安县 - 

[焦点话题] 科级干部任免信息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6 天

连续签到: 15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6-2 15: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家欢喜几家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6-2 17: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程序必须的,真正职务变动的也就10来个。同志们扫干净门前雪吧,杞人忧天干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6-2 19: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并了几个局又新成立了几个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6-2 20: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政为民!这难道不是领导干部应该去做的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6-2 21: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浒有108将,今有来安36正科,有师,有兄,有弟,有友,有同学~~望努力~~十年后见东西~~~不妄今天见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6-3 00: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吃过晚饭借口散步带着老婆跑到县委大院陪某处干部诉苦,说调到县城没实权了,至少也不能干累活吧?我只想说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6-3 07:43: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新气象,希望明天会更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6-3 20: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为百姓做实事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01 天

连续签到: 5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6-4 05: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是一句空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6-4 16:39: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有几个人用“人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