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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父母闹离婚 分割财产谁都不要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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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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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4: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滁州网讯 离婚庭审现场,一对父母只是争着分割财产逃避债务,都不要刚满两周岁的可爱儿子。这是凤阳县人民法院在2015年6月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
小吴是一名语文老师,小伟是一名数学老师,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喜结连理,很快一个大胖小子呱呱坠地。不料,婚后因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感情逐渐淡化,最终小吴来院起诉与小伟要求离婚。
法庭上,小吴认为以后带着孩子很难改嫁,不能有自己的生活,坚决不要孩子。小伟认为自己一个大男人照顾不好这么小的孩子,父母身体不好也不方便带孩子,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应由其母亲照顾。法官也颇为惊讶,这么多年的庭审经验中,还没有遇到过这么高学历且都是人民教师的父母竟然都不要孩子。以前的庭审中,很多父母愿意净身出户,抚养费自理,以博取法官同情,夺得抚养权
考虑到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前后组织过多次调解,对孩子父母释明法律,进行说服教育。最终,法院准许离婚,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依法判决婚生子由男方带领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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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4:46:2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高了 人情味低了。为人师之前 还没有把自身教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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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17 14: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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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4: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人先拉出去鞭刑50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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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6-17 14: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在为自己以后再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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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17 15: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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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6-17 15: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取消其教师资格,自己都没有教育好,还能教育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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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17 16:34:0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他妈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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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6-17 16: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7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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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7: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财产,搞得没有人味了,这样的老师能教育出好学生吗?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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