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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来安蓝色雨 - 

[曝光台] 四里岔广场今晚城管取缔儿童游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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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6-19 14: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发这个帖子也是醉了,不取缔,人家说噪音扰民,取缔了又说撵人,众口难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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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19 14: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起个名字不容易 发表于 2015-6-19 14:45
小黑黑,你说那个人是不是瘦瘦的,黑黑的?

嗯嗯。。瘦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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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6-19 15: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住东头 发表于 2015-6-19 11:28
支持取缔,本是市民活动中心却成为了一些商贩免费的盈利场所,不但占用公共场所孩子游玩还没有安全保障

公园的儿童游乐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其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安全保障措施必须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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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5: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政府部门的决策。何为公园?公共的园林,既为公共,就不是各家商贩为各自牟利的场所,想对蓝色雨说如果你真心为小朋友着想,你可以摆个免费的娱乐设施,绝对得到大家支持。政府部门也会给你表彰,说不定到年底来安的十大好人就有你。
   两所公园是来安县县委、县政府花大力气而为居民创建的美好的休息场所,如果一味的有商贩占据广场,那势必给休息纳凉的其它居民带来不便。凡是要从全局出发,通盘考虑,以大家的权利而主线,以大家的生活为主旨,只有这样,居民的生活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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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6: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章 发表于 2015-6-19 15:08
支持政府部门的决策。何为公园?公共的园林,既为公共,就不是各家商贩为各自牟利的场所,想对蓝色雨说 ...

完全同意你的观点,公园就应该是市民共享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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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6: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孩子的安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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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6-19 17: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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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08: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资源大家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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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6-20 08: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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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6-20 09: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缔。。。。还有老大马,建阳南路占道经营什么时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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