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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蝴蝶公园禁止游泳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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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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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5 15: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蝴蝶公园是我县倾力打造的城市园林景观,是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活动场所,为有效减少和避免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人身安全,蝴蝶公园内禁止游泳、戏水和钓鱼等相关活动,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对违反本通告,拒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教育和劝阻、妨碍执行公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来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来安县城管执法局
二○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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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8-5 16:05:2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好多人游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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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8-5 16: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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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8-5 16: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会有一些不自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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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8-5 17: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好多人在游,真危险。也不雅观,那么多妇女儿童,那些男人和一些小青年我行我素,视“禁止游泳”的警示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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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8-5 19:49: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支持,有伤大雅,同时也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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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8-5 20:44:3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问下那些唱歌的,租车的能一起取缔吗天天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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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8-5 20:45: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问下那些唱歌的和租车的能一起管理下吗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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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8-5 21:51:2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鹭岛泉对面泰兴售楼处旁,那歌唱的跟杀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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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8-6 07: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该管一管了,简直成了澡堂子了,太不像话,毕竟是公园!巡查要跟上!处罚要到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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