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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借种”生子后夫妻闹离婚 孩子抚养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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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5 17: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借种”生子后夫妻闹离婚 孩子抚养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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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底,来安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夫妻俩“借种”生子后反目,孩子生母并因孩子抚养问题,与“借种人”对簿公堂,最终他们为各自为自己的不懂法、不守法付出了代价。
  原来,主人公小利与小王在打工时相识相恋,2009年登记结婚。因为一直没能生育小孩,双方萌生了“借种生子”的念头,并找到了工地的包工头小李,小李欣然同意。2012年,小利在“借种”后生育一子。此后,小王发现小利仍与小李关系密切,遂向其提出离婚。后小李承诺小孩由其承担部分抚养费,小王顺利的与小利办理了离婚手续。   



  孰料,2014年底,小李承包的工程亏损,此后便拒绝支付小利所生孩子的抚养费。而小王也明确表示双方已经离婚,小孩不是其亲生,不可能支付抚养费。小利万般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借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任何“借种协议”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借种人”小李是孩子的生父,其和小利所生下的孩子属于其非婚生子女,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最后经过法院调解,小李最终愿意承担小孩的抚养费,达成了调解协议。(陈平 韩先秀 市场星报 记者 胡昊)子生母并因孩子抚养问题,与“借种人”对簿公堂,最终他们为各自为自己的不懂法、不守法付出了代价。

  原来,主人公小利与小王在打工时相识相恋,2009年登记结婚。因为一直没能生育小孩,双方萌生了“借种生子”的念头,并找到了工地的包工头小李,小李欣然同意。2012年,小利在“借种”后生育一子。此后,小王发现小利仍与小李关系密切,遂向其提出离婚。后小李承诺小孩由其承担部分抚养费,小王顺利的与小利办理了离婚手续。


  孰料,2014年底,小李承包的工程亏损,此后便拒绝支付小利所生孩子的抚养费。而小王也明确表示双方已经离婚,小孩不是其亲生,不可能支付抚养费。小利万般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借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任何“借种协议”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借种人”小李是孩子的生父,其和小利所生下的孩子属于其非婚生子女,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最后经过法院调解,小李最终愿意承担小孩的抚养费,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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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8-5 17: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违反社会公德,非常伤风败俗。{:soso_e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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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8-5 17:33:0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还有借种生子啊??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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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8-5 18:03:4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同时伤风败俗。对此我只想说,哪有带上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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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8-8 12: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0:}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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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8-8 12: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夫昏头,后“夫”头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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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8-10 11: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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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8-10 14: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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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0 16: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变成了现实。用两个版本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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