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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建设用地荒了十多年没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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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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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5 14: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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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14: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县大英镇政府出让土地闹纠纷建设用地荒了十多年没法用
■ 本报记者王明存

  来安县大英镇农民王德孝从该镇政府手里转让了一块建设用地,多年来,却办不了土地使用权证。 “证办不了,他们退钱给我也行,可他们又不愿退。现在土地荒芜着,我却没办法使用。 ”近日,王德孝告诉记者。
  据了解,2004年,大英镇政府建设办公楼,工程发包给贾某某(包工包料),工程款近40万元,镇政府将该镇17亩集体建设用地转让给贾以抵消工程款。政府转让镇集体土地,并没有征求全镇村民同意。
  2009年,贾某某又将17亩土地转让给了王德孝。两人在镇政府见证下,签订了转让协议,其中约定,镇政府与贾某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同时转变为镇政府和王德孝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镇政府在协议上加盖了公章。
  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没有转性为国有建设用地,王德孝无法将此地块作为商业用地开发。 2012年,王德孝到县国土局以镇政府名义申请土地指标,将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 “我多次跑国土局,才将土地审批转为国有土地。不料转为国有土地后,我再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却办不下来。 ”王德孝说,这块土地如今已荒芜十几年了,土地证办不下来,他也不能使用。 “我本来想建商品房,但没办法动工。 ”
  记者找到了来安县国土局徐局长,他向记者解释了该块“国有土地”办不了证的原因。徐局长说,这片土地属于国有土地(镇政府名下),国有土地出让,必须履行公开招拍挂程序。如果公开招拍挂,王德孝可参与竞标,但他不一定能竞得这块土地。至今没有进行招拍挂也是因为现在土地所有权权属还是属于镇政府的,但镇政府没有申报对外出让。
  对此说法,王德孝认为,他竞拍不到也没关系,但镇政府应将120万元退还给他,并支付给他利息,或者将拍卖的资金支付给他。 “我的土地放到现在也升值了,不能只退还120万元了事。 ”
  “我们没上报,是因为国土局说土地产权不明晰,也就是说,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土地是镇政府的。我们现在哪有证据呢? ”大英镇党委张书记如此解释这件事。张书记说,即使拍卖,也只能从拍卖款中拿出54万元征地款(当地当前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为每亩3万元,17亩共54万元)支付给王德孝,可现在王德孝要求政府退还120万元,还有近70万元他们无法支付。因此,他们已建议王德孝起诉镇政府,法院判决支付多少,镇政府就支付多少,这样“好走账”。
  王德孝受让镇政府集体土地,如今,土地已转为“国有”,导致王德孝既无法使用土地,又讨要不到土地款,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
  从整件事来看,镇政府无权拿农地来抵偿工程款债务,这一行为涉嫌违法操作,其交易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贾某某和王德孝之间的土地转让行为自然也是违法的,不具备合法性。所以,大英镇政府应将偿还工程款债务和转让土地两件事分开操作,按照现有土地法规和政策要求办事,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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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14: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于安徽日报农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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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9-15 15: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人和小孩玩游戏,什么结果地球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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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5 15: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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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9-15 15: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政府无权拿农地来抵偿工程款债务,这一行为涉嫌违法操作,其交易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贾某某和王德孝之间的土地转让行为自然也是违法的,不具备合法性。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像这样的土地违法行为在来安可能不只是这一例。由此看来,政府依法行政多么迫切和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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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9-15 15: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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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9-15 15:51:2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违法,有人能处理镇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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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9-15 17: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对矛盾真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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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9-16 06: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矛盾是存在的,问题是要解决的,还是按法规和政策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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