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来安县第三小学举行法制报告会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4 天

连续签到: 125 天

[LV.8]以坛为家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10-9 1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第三小学举行法制教育报告会

930下午,来安三小在多功能室举行“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少年”法制教育报告会。该校法制副校长、县人民检察院孙伟检察官做专题报告。孙检察官做了认真充分的准备,制作了相关课件,从“什么是法?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如何遵守法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等方面向学生宣讲法律知识,使学生们知道自己的哪些权益会受到法律保护,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孙检察官列举了生动详实的案例,教育学生要“育爱心、勤学习、拘小节、抗诱惑、慎交友”,自觉遵守法律。从“被歹徒盯上怎么办”“自由受到限制怎么办?”“盗贼入室了怎么办?”“遭遇殴打怎么办?”等方面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来安三小六年级一百多名学生聆听了报告
IMG_2688.jpg
IMG_2665.jpg
IMG_2666.jpg
IMG_2667.jpg
IMG_2668.jpg
IMG_2669.jpg
IMG_2670.jpg
IMG_2671.jpg
IMG_2684.jpg
IMG_2685.jpg
IMG_2686.jpg
IMG_2687.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92 天

连续签到: 18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10-9 11: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0-9 12:24: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点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0-9 13: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10-9 15:27:4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上讲话的是三小的汤老师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0-9 20: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来安县第三小学举行“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少年”法制教育报告会点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0-10 06: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少年.{:soso_e179:}{: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0-10 10: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好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10-11 16: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学法懂法从小开始,从小抓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0-12 10: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儿还真要从娃娃抓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