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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容留吸毒 获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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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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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08: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与幸福,我们应该远离毒品。日前,来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容留他人吸毒案,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2015年3月24日晚,张某某容留席某某、沈某、曹某某在其位于来安县新安镇自己家中,自制工具共同吸食由曹某某提供的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15年3月25日中午,席某某再次来到张家,沈某、曹某某仍未离开,后张某某继续容留三人在其家中,吸食由席某某提供的甲基苯丙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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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0-23 08: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毒如蛇蝎,千万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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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10-23 08:53:5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好fashion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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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10-23 09: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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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0-23 09: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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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10-23 09: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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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10-23 09: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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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10-23 10: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是我认识的吧{: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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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10-23 11: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要沾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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