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醉墨 - 

[笔走龙蛇] 清风峻节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4 13: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有些同志思想上出现了波动,闹着要戒酒,我想向大家强调:戒酒这种事,涉及荣辱,影响前途,关乎生死,决定命运,必须谨言慎行,请大家务必端正思想,认清形势,始终以喝好酒为重点,以好喝酒为核心,以酒好喝为动力,紧密扎根于大排档、烧烤摊等基层单位,以吹牛、摇骰子为抓手,以划拳为依托,以三、四、五、六斤哥为榜样,密切联系群众,抓住冬季大家都比较清闲的良好机遇,全力做好年前年后的饮酒工作,为早日实现召之即来,来之能喝,喝之能醉,醉起仍战,喝一斤不倒,喝一周不逃的伟大目标而奋勇前进!作为多年资深酒者,我最后强调一句,弘扬酒文化,我们使命在身,责任重大,不容懈怠。你不喝,我不喝,酒文化谁传播?你随意,我随意,何时生活有意义?让我们举起瓶:“吹了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6-1-4 13: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6-1-4 13:25
最近有些同志思想上出现了波动,闹着要戒酒,我想向大家强调:戒酒这种事,涉及荣辱,影响前途,关乎生 ...

俺就不提倡戒酒。以一斤为单位。要么不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4 13: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墨 发表于 2016-1-4 13:47
俺就不提倡戒酒。以一斤为单位。要么不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6-1-4 18: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4 19: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开碧雪与谁品,独立寒冬风又甚。
玉影千枝冷夜长,冰心一片香魂凛。
神如月魄凝甘脂,貌似仙姝披素锦。
落瓣轻声若语君,今宵还共相思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6-1-5 07: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6-1-4 19:38
梅开碧雪与谁品,独立寒冬风又甚。
玉影千枝冷夜长,冰心一片香魂凛。
神如月魄凝甘脂,貌似仙姝披素锦 ...

谁写滴这么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5 08: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墨 发表于 2016-1-5 07:27
谁写滴这么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6-1-5 13: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5 14: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6-1-5 14: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