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曝光台] 丑陋的碧桂园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3-2 20:15:3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日讯 由于南京房价高,很多人看中了在安徽靠南京边界的碧桂园小区,可是有的嫌路远,在南京上下班不方便,碧桂园当初他们为了招揽他们买房,于是承诺上下班都有免费班车,所以他们好多人都买了房子,可是时间长了,就出现了不和谐的事情。

3月1日晚上9点左右,市民胡女士报警,在江北104国道花旗煤气站附近,自己乘坐免费班车,可是保安不让她上车,还打她,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在现场看到很多乘客都排队在等车,报警人胡女士说,自己是安徽碧桂园小区的业主,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承诺业主终身免费乘坐班车,之前的确是乘车不要钱,都凭业主卡就行了,可是去年11月份,图片要求业主每人缴纳65元,办理乘车卡,其中65元有50元是充值激活的13元是卡费,有很多业主觉得收费不合理,也没有发票,就不愿意办理,可是车队通知,没有卡就不给上车,无奈很多人就交钱办了卡,也曾多次有人报警,就在上个星期报警人也是上车没卡,保安不让,最后民警调解,才让她乘车。

保安也说,自己是领导安排在这查看接送业主上车的,她没有卡,我不好给她上车,那么多业主只有她一个人没有卡,还骂我,所以我不让她上车,民警也看了,现场几十位业主,只有报警人没有乘车卡,别人都有,可是那些有卡的业主也不高兴,他们都知道收费不合理,可是没办法,当初承诺免费的,现在虽然也是免费乘车,但是已经让交钱了,说不定哪天就开始收钱了,一步一步进入,他们也投诉过,没人解决。

民警批评保安,不能动手打架,有事情及时要和上面领导沟通,让保安向报警人赔礼道歉,先上上车,回去及时上报,挣取把此事处理好,如果怀疑他们偷税漏税,可以找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很多市民都希望碧桂园的开发商不要丢了碧桂园当初的承诺。
124J126MzV6T.jpg
KSlNn55yhyNs.jpg
TqflFI50HKFX.jpg
757xS67Tt777.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3-2 21:10:3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1_379:}{:1_379:}{:1_379:}小伙子这么热心,好同志!给你点个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3-2 21:12:5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像话了,是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1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3-2 21:13: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3-2 21:21:5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碧桂园 ,今天的直播南京已报道
qNQwrkcEZrAv.jpg
8A9r2sZ3GN93.jpg
6Z71NVmoGqb2.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3-2 21:23:3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碧桂园就是土匪,一帮保安拿着盾牌在门口,随时准备对付业主,可恶至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3-2 21: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1_36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2 21: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依法维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3-2 22:39:3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主委员会帮它开了就行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3-2 23: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依法维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