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来安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成功召开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5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3-11 14: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成功召开


  3月11日,来安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凌文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县政协副主席夏德银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各相关单位领导、企业代表共计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新修订的《来安县消费者协会章程》,决定聘请凌文东、夏德银同志为县消协名誉会长,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作为新当选的县消协会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表示,新一届的理事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来安、平安来安、美好来安而不懈努力。
  县委常委、副县长凌文东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县消费者协会过去的工作予以了肯定,对新当选的消协理事会组成人员表示祝贺。并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消协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县消协在今后的消费维权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努力开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来安县消费者协会   何保亮)




寰?俊鍏?紬鍙稩MG_20160311_084147.jpg 寰?俊鍏?紬鍙稩MG_20160311_091943.jpg 寰?俊鍏?紬鍙稩MG_20160311_084239.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11 15: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来安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成功召开。希望能认真履行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4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3-11 15: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飞 发表于 2016-3-11 15:06
祝贺来安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成功召开。希望能认真履行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3-11 15: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11 15: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奥斯卡的小马甲 发表于 2016-3-11 15:11
希望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1_3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3-11 16: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3-11 16: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真正维护到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94 天

连续签到: 1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3-11 16: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真正为民办实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11 18: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云轩主人 发表于 2016-3-11 16:35
期待真正为民办实事。

只要为民办实事,人民一定会全力支持和拥护!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应该是消协的主要工作任务,相信来安消协不辜负消费者期望,为来安消费者当好监督者,当好维权者,当好保护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3-11 21: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办实实在在的事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