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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公交扒窃 依法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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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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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07: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一男子跟随乘客同上公交,伺机扒窃。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11月22日上午,汪某在由来安县开往滁州市区的102路公交车上,用刀片将被害人王某某上衣口袋划破,将口袋内的现金人民币1400元盗走。案发后,汪某亲属代其赔偿14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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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3-21 08: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也听说过102上面有扒手的,各位乘客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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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3-21 08: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出门空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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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3-21 08: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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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3-21 09:48: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黑黑 发表于 2016-3-21 08:28
现在出门空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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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3-21 10: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出行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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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3-21 10: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恶的小偷,处罚的太轻了。我也曾在4路车上遭刀片划破裤子,被偷300多元,可惜了那条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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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21 16: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汪某是不是3、4路公交车上的那个小偷?判的太轻了,这样的小偷太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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