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活动公告] 清明时节雨纷纷 长山祭奠山里人——来安论坛4月2日户外活动召集帖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526

组织活动:229

签到天数: 3339 天

连续签到: 1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3-29 16: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活动介绍
  • 活动作业
  • 本活动已结束
活动方式: 线下活动
活动类型:
活动地区: 安徽省滁州市
开始时间: 2016-4-2 06:30
结束时间: 2016-4-2 16:30
活动地点: 长山
活动管理: 轻风、天空夕阳、几个意思、仙山闲人
参加名额: 不限
报名人数: 15 人 待审核 0
参加费用: AA
VIP优惠价: 免费
报名截止: 2016-4-1 23:00

        清明时节,是祭奠逝去的亲人、友人的日子,我们的户外大哥山里人离开我们已经两个多月,来安论坛户外决定组织长山徒步,去看看山里人,为他点燃一炷香,献上一束花,敬上一杯酒,愿他在天堂一切安好。


一、穿越线路

仰山-长山公墓-大岗水库-月山-苟滩

二、集合地点
2016年4月2日早晨6:30在工行门前集合。
三、注意事项
1、本线路强度一般,以徒步穿越为主(全程大约12公里,耗时大约7小时),请根据自己体能决定参加与否。
2、户外运动有风险,请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安排出行,健康责任自负,风险自担。
3、准备参加的请跟帖点击报名,额满即止,务请留下联系电话。车费AA。
4、时间一天,因为中途没有合适的农家乐餐馆,务请自备午餐、
饮用水、防潮垫、登山杖。天气预报有小雨,请自备雨具。
5、等时间不等人,务请4月2日早晨6:30前到达指定地点乘车;务请穿登山、运动鞋服,拒绝高跟鞋参加。
6、参加活动时,服从统一指挥,谢绝个人英雄主义,前行队友不超过领队,后行队友不落后于收队。切记!
7、为了避免误导行进目标和速度,除非领队安排,谢绝在队伍最前面无序领行。
8、由于穿越途中的不确定因素,领队有权在行程中对路线进行临时调整,以期达到最佳效果。
9、穿越途中,请爱护户外环境,带走自己留下的垃圾。

四、免责声明
     1户外活动存在危险与不确定性!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自主能力的公民,并已知晓自己所参与的活动存在不确定性和危险性以及完全理解户外AA制(费用自理、责任自负、风险自担)活动之概念。请参与队员自行认定活动的轻重性,并对出发至返回过程中所有不可预见的意外及风险具备足够的心理及生理承受能力,参加此次活动纯属个人自愿行为,如发生意外与其他同行者无关。建议参加人员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2、责任声明: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结伴游活动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同行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救援或改变活动计划,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3、免责条款:此户外活动属于自助性质的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伤时,其他成员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永久伤亡,其他成员不承担任何(精神和经济)责任。团队中的任何一个队员本着“在力所能及情况下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救助活动。
     4、关于交通工具的责任条款:户外活动所乘交通工具在来回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乘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发起人和同行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5、原则上不接受代他人报名,如有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发起人及同行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代报名者有责任和义务向被代报名人告知以上条款及户外AA制的宗旨、涵义,被代报名并成行人员视同已经接受以上免责条款 。
     6、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详细解读以上条款,充分理解AA制户外活动之宗旨。在充分解读以后再报名参加活动,本免责声明自报名之时起生效,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以上条款声明。鉴于户外活动之特点,报名必须填写真实姓名
五、报名咨询
论坛办公室:0550-5630303
仙山闲人:1395502661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69 天

连续签到: 16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3-29 17: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念山里人,怀念驴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97

组织活动:5

签到天数: 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3-29 22: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祭奠老兄,我必须参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3-30 13: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念山里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3-31 17: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怀念山里人,本来应该亲自前往墓前祭奠,可惜接到初中同学在4月2日举行初中阶段同学会的通知,非常遗憾不能亲往,只能在心里默默的思念、致哀!愿山里人在天堂一切安好!!山里人永远在山里我们想念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4-1 10: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合肥女儿回来了,不能前往很抱歉,愿山里人在天堂一切安好!!山里人永远在山里我们想念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6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4-1 11: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儿 放假回来,估计不能一同陪你们去祭奠山里人大哥了,代我给山里人大哥敬一柱香,愿大哥在天堂里一切安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4-1 19: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带父母去兴化了,不能前往,遗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