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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关于来安县泰鑫置业有限公司 超占三宗土地供地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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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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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20:01:4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泰鑫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位于来安县西外环东侧、清流西路南侧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香樟苑小区),出让面积为26020.8平方米,供地号为2012-12号。
经现场勘察,出让地块有三宗超出原出让范围,其中:东北角一块土地超出挂牌范围共计1045.9平方米;西南角一块土地超出挂牌范围共计16.5平方米;西北角一块土地超出挂牌范围共计921.6平方米。
根据2016年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按照超占部分土地评估市场价的120℅计371.4万元,收取土地出让金,按协议方式供应。其中:地块一195.79万元、地块二3.09万元、地块三172.52万元。
本次出让该三宗地的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规划相关指标,纳入乙方香樟苑小区项目统一核算,其出让终止年期及其他条款与供地号2012-12号出让地块一致。
以上三宗协议出让土地,我局于2016年4月7日已与来安县泰鑫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的规定,特此公示,公示时间15日,如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50-5613229。


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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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20:01: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gt.laian.gov.cn/DocHtml/334/16/04/00035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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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20:02: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逝水若茶 于 2016-5-4 20:09 编辑

西外环,环境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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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20: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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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08: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出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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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08: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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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5 08:22:3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超标,没法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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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5-5 10: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了钱,没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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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5-5 11: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1871.97629元/平,1872.7272/平,1871.96181/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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