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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林笑笑 - 

[曝光台] 求助你们,支个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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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17:50: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羔羊 发表于 2016-5-17 17:43
同情楼主,关注!

你这样一同情,我满腹泪水又淌了出来,太憋屈了,这样的委屈真的无法去言语,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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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5-17 17: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做错了,就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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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8:02:2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开花路 于 2016-5-17 18:17 编辑
南京 发表于 2016-5-17 10:18
哎!这种人真张狂,法院是你的人了不起啊!真不要脸!


路过看到,最好自己积点德,对啊,可以走法律程序啊,看看是否存在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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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8:03: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 发表于 2016-5-17 10:18
哎!这种人真张狂,法院是你的人了不起啊!真不要脸!

路过看到,最好自己积点德,可以走法律程序啊,看看是否存在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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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8:09: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的缘由我也听说了,好像是人家要解决你不愿意解决,闲钱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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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18:12: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开花路 发表于 2016-5-17 18:02
路过看到,最好自己积点德,不要用你那吃饭的嘴去吃屎,对啊,可以走法律程序啊,看看是否存在真实性。

你就吃准了法院里都是你的人,我发誓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真实性,你敢发誓你不违心吗?如果当天是你妈你老婆遇到这事,你会说吊事没有,去医院干嘛,你会吗?我就问你会不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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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5-17 18: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新闻,看他们这些关系户还能躲过舆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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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8:30:0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也只能听你的片面之词,我也听说了,是人家愿意解决,是你闲人家给你的钱少,所以才来论坛的,我只是把听到的实话实说,而且人家也不存在关系,好像也叫你到大城市滁州去走法律程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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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18:33:4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打假的 发表于 2016-5-17 13:04
路过,曝光一下真实情况:此楼主故意讹人的,听说之前还讹过一个工厂,一家医院(道听途说,没有依据)论坛 ...

请讲出我讹的医院工厂的名字,就因为你在法院工作,懂法,说话很是小心,道听途说,我告不了你诽谤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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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18:43:1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蕃蕃 发表于 2016-5-17 18:22
上新闻,看他们这些关系户还能躲过舆论的谴责

明天或后天帮女郎应该回来采访,我相信青龙街的商户都看到了当时的情景,没想到他们如此百般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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