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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为情所伤 意欲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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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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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2: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晚20时许,来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到一起没有地点的警情,民警仅用时20分钟找到现场,成功解救一名打算轻生的男子。
    当晚,民警接110指令:“一女子的男性网友想要自杀,其家在县城”。民警了解获悉,轻生男子王某,前妻患病去世,近期投资失利,现女友卷款离去,自己一人抚养幼子,心力交瘁,心存厌世。
    民警当即拨打王某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随后,民警通过网络安抚王某,并获取其住址位于某小区的信息。因王某提供住址模糊,民警逐栋逐户敲门寻找,但未果。民警当即通过物业登记处,最终找到他的住处。
    当王某打开门时已满身酒气,对民警的到来很是抵触,矢口否认自己是当事人。民警安抚男子同时,拨打王某的手机,果然从卧室里传来电话铃声,该男子只得承认自己就是当事人。随后,王某在与民警攀谈过程中几度落泪,他一个月前就动了轻生的念头,当晚借酒消愁想要了结自己。民警耐心开导,劝其打消轻生念头,约一小时后,终于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王某答应民警,以后将好好生活,一心带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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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5-20 13:10:5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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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5-20 14: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好好生活,照顾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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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5-20 14: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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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4: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失去生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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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5-20 15: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死不如赖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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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5-20 15: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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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5-20 22: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生活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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