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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请拟参加体检的考生于6月3日(星期五)工作时间到原报名处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缴纳体检费用。请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注:1、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通知书需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体检费220元。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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