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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来安城管 - 

[通知公告] 请爱护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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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6-16 07:11: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手之劳,帮助他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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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6-16 08:17:1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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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6-16 08: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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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6-16 09: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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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6-16 0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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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6-16 10: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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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6 10:07:5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qym 发表于 2016-6-15 22:05
火葬场这要天天清扫,因为每天地上都有送葬乱抛的草纸!

网友qym您好,我们会安排保洁队伍加强管理,感谢您的建议,也请您对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监督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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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6-16 10: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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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6-16 11: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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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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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6-16 14:46:5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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