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我要咨询] 李锦鹏哪去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7-5 17:51:3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次发了这个帖子被删,这个问题问不得吗?他祸害来安教育十年不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7-5 17:56: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应该在正常工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7-5 17:56:5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7-5 18:00:5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海 发表于 2016-7-5 17:56
什么情况

回复还怎么要绑手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7-5 18:04: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也有问题,该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7-5 18: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7-5 18:12: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7-5 18:35:3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认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7-5 18:39: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居然还健在?没被抓?就是他在任的十年,补课的猖狂了,教育书店勾结学校火了,学校变黑了,居然还没被抓起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7-5 18:44:3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听闻此人从教育局卸任前突击提拔了好多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