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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处置聚众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事件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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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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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8 16: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县网宣办 于 2016-7-8 16:57 编辑

    2016年7月8日8:30---13:40许,来安县城发生一起聚众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事件。在长达5小时时间内,聚众围堵大门者拉横幅、挂标语,严重干扰了县委、县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以及人民群众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公安局即时安排特(巡)警大队等6个单位出警处置。
    2016年7月2日15时24分许,在我县老酒厂院内,4名废品收购人员在对回收的废旧铁罐作业时,罐体突然起火发生爆燃意外事故,导致4名作业人员被烧伤。接警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指令治安、消防、特巡警及辖区派出所等相关警种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并第一时间联系县人民医院赴事故现场救治受伤人员。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将救人工作放在第一位。为妥善处理事故相关事宜,7月3日上午,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同碧召集县安监局、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新安镇、县人民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碧绿春酒厂负责人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明确事故后续相关处理意见。
    7月7日,县政府组织专门协调小组,负责与伤者家属商谈、协调事件处置。7月8日上午,伤者家属及其几十名亲属聚集在县委、县政府大门处,且不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劝解,聚众围堵大门,严重扰乱了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县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清理现场、带离围堵大门的领头者8人,恢复现场秩序。
    目前,县公安局正在依法办理此案。



        来安县公安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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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8 16: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的办法就是平时政府加强监管,妥善处理事故结果不要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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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8 16:55:5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伤者可怜,但公安处置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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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7-8 16: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和通报及时,是同情家属,但是解决问题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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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7-8 17: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这个通报怪及时的。个人感到任何事情,都不能偏激,不能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更不能违法。桥归桥,路归路,不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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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7-8 17:09:1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澄清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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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7-8 17: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报的非常及时,让广大市民知道事情经过,逝者安息,生者应理性、合法的提出自己的诉求,不能采取违法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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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7-8 17: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桥归桥,路归路,行为要符合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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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7-8 17:16:5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懂得维权,更要懂得守法,如果堵大门能解决问题,要法律何用?!最终靠的还不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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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7-8 17:19:4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叫带离啊,就是绑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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