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畴隐莲初 - 

[本地资讯] 再这么下去,我们大滁州就被南京吃了,这不,又开始搞大学分校!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2 天

连续签到: 1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7-28 22:36:4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吞并不是更好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7-28 23:20:4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这样的行为纯属资本运作行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7-29 06:50:5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儿童医院的药品,如自制的丶特用的,滁州分院是没有的,医政科说,百分之七十没有的,要到南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96 天

连续签到: 19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7-29 09: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7-29 09: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用南京资源,加快地方发展,符合打造南京后花园的战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7-29 09:43:3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南京早日把滁州吞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7-29 10:39: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吃掉不好吗?安徽路那么孬,江苏人家发展都是先修路,所以这就是差距!{:mocs_4:}多余话就不说了,自己想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7-29 10: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利有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7-29 11:07:5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希望 一口一口吃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7-29 12:11: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吞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