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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LACG-20160159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来安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来安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欢迎满足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滁州市来安县新城区
2、拟实施项目内容:包括新丰路东延、陈郢路东延、中央大道东延、顿邱南路、红丰路东延、来阳路东延、文化路东延、新城大道东延、平阳路等路网及其范围内的配套设施以及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部分水系治理、公园(文化公园、政务公园)、中学等,建安总造价约6亿元。
3、合作范围:
上述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事宜;
4、项目建安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
5、合作期限:10年(建设期2年,运营养护期8年);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为准);
4、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以申请人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5、近五年来(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贰亿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项目施工业绩(或不低于贰亿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项目投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及拟派项目公司负责人近三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向前追溯)“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7、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资格预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8、资格预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9、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11、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资格预审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资格预审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资格预审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预审资格且资格预审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资格预审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3)、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三、申请人相关承诺
(1)承诺在来安新城区范围内提供600套左右政府安置房源,安置房售价按照同户型当月网签平均价(适当优惠);
(2)承诺参加来安新城区约200亩用地(来安大道以东、陈郢路以北、和来安大道以东、陈郢路以南)竞拍,如上述用地无他人竞拍,并承诺按照用地的招拍挂价格(评估价)托底;
(3)承诺在项目启动征地之前支付人民币1.4亿元用于政府征地费用。
四、委托代理人要求: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委托代理人,且必须为申请人的在职员工。
(2)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资格预审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资格预审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五、资格预审保证金
资格预审要求:资格预审保证金数额:人民币80万元,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交纳完毕;资格预审保证金须从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之一,资格预审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注意避开节假日汇入!
1.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建阳路支行
账 号:3400 1737 2010 5250 0766
或
2. 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来安支行
账 号:1313 0600 2930 0053 123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安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保证金。各资格预审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资格预审保证金,否则在资格预审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资格预审文件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2016年9月9日17时后,从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azbcg.com)“下载中心专区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负。
七、资格预审文件答疑及澄清:
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9月14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bdl@bestzx.net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采购人将在2016年9月18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azbcg.com)“补遗公告专区”处予以公告,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不及时下载查看,后果自负。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八、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数量为3家,将直接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在磋商前完成资格预审;如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数量超过3家,则进入资格预审程序,并采用有限数量制按得分由高到低选择3家(第3名出现得分相同情况,则一同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特别告知:本项目分两个阶段采购。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第二个阶段: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人未参加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的或参加第一阶段资格预审,但未入围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第二阶段的竞争性磋商。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来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张大鹏
电 话:18019827998
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行政大厅斜对面)丽晶城1#楼
联系人:袁邦春、许其刚
电话:0550-2199990、2199992
手机:13505500148、13965987908
传真:0550-2199991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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