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难过的兔子 - 

[来安气象] 七里车祸逃逸是否还需论孰是孰非?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6-9-9 21: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是我老师,为人善良,真的很好,一家老少为人本分。他的老父亲是小学老校长。希望警方给予家属满意的裁决。肇事者应该为他的逃逸行为付出承重的代价!中国的法律太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9-9 21:40:2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莹路 发表于 2016-9-9 21:14
呵呵,我怎么了。我又没犯法,只是发表个人看法而已!

失去亲人,心情难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9-9 21: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莹路 发表于 2016-9-9 21:14
呵呵,我怎么了。我又没犯法,只是发表个人看法而已!

我想你家如果被撞死了两个亲人,你肯定会很淡定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9-9 21: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非常理解你的痛苦,你已经是高三的学生了。尽量早点把心情调节好早点投入到学习中去,你要好好学习取得好成绩来祭奠他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9-9 21: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利用大家对逝者的同情,把自己设置在自认为道德的制高点,来绑架网民的言论,有一点不顺耳的言论就“有人性吗”。请自重。  逝者安息,生者节哀,肇事者要有良心,执法者会公正的处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9-9 21:55: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顺变,换上谁都不能接受同时失去两个亲人的痛苦,一辈子都抚平不了的伤痛!一定要坚强面对,注意身体哦!相信法律,众人的目光都在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9-9 21:57:0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者就是逃逸,就看警察和法院怎么处理了,十几小时以后说来自首了,这算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9-9 21:59: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三学业在即,希望你坚强,用成绩回报亲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9-9 22:00:4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情你,你要有主见,可咨询懂的人,此事处理,就三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9-9 22:01: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逃逸令人可恨,节哀顺变,如果对不相信交警队可以打电话滁州电视台,安徽电视台,在媒体的跟踪必然秉公执法,孰是孰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