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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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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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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22:21: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9月1日19时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七里玉明土菜馆有人放鞭炮。城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经查:2016年9月1日19时许,在新安镇七里村玉明土菜馆,一人因买车酬客,在饭店外燃放了一箱笛音炮,后被饭店老板制止继续燃放。  
    公安机关对刘华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两百元罚款。刘华伟自己也表示:已认识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错误,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以后不再违规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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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9-9 22:24:3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处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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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9-9 22:27:2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放爆竹亲朋好友也能理解(因为禁放),何必知法犯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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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9-9 23: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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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9-10 05: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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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0 06:37:2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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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0 06: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处罚力度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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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9-10 07: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处罚壹万以上,这样才不会有人敢燃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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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9-10 07:56:1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让人联想到:花两百元就可以放鞭炮,现在人三、五百都不在乎,建议违者罚一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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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9-10 08:01:3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都买了还在乎两百块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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