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好友拖款 法院调结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10-12 06: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好友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据悉,2011年4月,朱某某与唐某某达成协议,将自己经营的所有农机配件全部转让给唐某某,货款总价25800元。后来唐某某又欠朱某某300元,合计共欠26100元。然而,唐某某此后一直不愿还钱。
    法官接收该案后,发现当事双方既是老乡,又是多年好友,于是联系二人同时到庭协商处理。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二人握手言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唐某某当庭一次性付清货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10-12 07:39:5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欠账还钱,天经地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12 08: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现在欠钱的,都理直气壮一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12 08: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邱 发表于 2016-10-12 08:04
哎,现在欠钱的,都理直气壮一样.

欠钱的都很理直气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4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10-12 08: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握手言和了,但是也不会在和好如初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12 08: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6-10-12 08:10
欠钱的都很理直气壮。。。。。。。。

{:7_305:}切身体会.说了救急一下.结果到日期了,钱也没还,人也没动静.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12 08: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邱 发表于 2016-10-12 08:15
切身体会.说了救急一下.结果到日期了,钱也没还,人也没动静.哎.

友人说过两天还俺钱,都六年了..........{:7_31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12 08: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6-10-12 08:18
友人说过两天还俺钱,都六年了..........

{:7_314:}说的都是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4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10-12 09: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6-10-12 08:18
友人说过两天还俺钱,都六年了..........

要么不还,还了的像是在开恩施舍,你还得连连抱歉、道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12 09: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浅沫 发表于 2016-10-12 09:04
要么不还,还了的像是在开恩施舍,你还得连连抱歉、道谢。。。

现在的人哦{:7_31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