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安徽五市公安机关缴获的非法枪弩和管制刀具在来安县集中销毁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10-18 06: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jpg

特殊的法制教育课进校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06: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7.jpg

非法枪支正被销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06: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上午10时许,来安县水口镇境内一家钢铁厂内,伴随着庞大机器的轰鸣声,1万多件非法枪弩和管制刀具,被挤压成一块块800多斤重的废铁疙瘩。据介绍,这批被集中销毁的万余件非法“武器”,是滁州和合肥、阜阳、宿州、蚌埠等市公安机关,在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果”。

    特殊法制教育课送进校园

    早上8时许,来安县水口镇中心小学校园内,数百名小学生可算开了眼界。在荷枪实弹特警队员的守护下,长枪、短枪、弓弩、刀具等,被分门别类有序陈列在操场上。“我们希望通过这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扩大公安机关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影响力”,一位民警告诉孩子们,“如果家里藏有这类东西,应该劝说家长主动上交,否则就涉嫌违法犯罪”。

    一则悲惨的典型案例,更让孩子们触目惊心。8月14日下午,六安市11岁女孩晓晓(化名),在离家不远的红薯地里玩耍。一名男子打猎经过,误将晓晓认作是兔子,使用高压气枪瞄准射击,当场击中晓晓的后脑。可怜的晓晓倒在血泊中,在送医途中不幸身亡。案发第二天,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可晓晓却再也回不来。

    随后,警方出动两辆厢式货车,运输大量非法枪弩和管制刀具,送至一家钢铁厂集中销毁。记者现场看到,在庞大机器300多吨压力的挤压之下,这些非法“武器”转眼变成一块块800多斤重的废铁疙瘩。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保平安

    记者了解到,昨天被集中销毁的非法“武器”,包括3242支非法枪支、7740把管制刀具和266支弩。这些害人的东西,是滁州和合肥、阜阳、宿州、蚌埠等市公安机关,近些年在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战果”。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份开始,我市开展为期十个月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精心部署,以枪爆危险物品“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为目标,采取深查缴、除祸患,严清网、控人头,打团伙、捣窝点,截渠道、强联控,堵流入、促合作等多种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收缴各类枪支114支、子弹44965发、炸药579.39公斤、雷管375枚、管制器具346把、剧毒化学物品1000公斤,易制爆化学品2500公斤。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10-18 07:25: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18 07: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4

组织活动:2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6-10-18 08: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6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10-18 08: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0-18 08:26: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10-18 08:52: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来安哪里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0-18 09:33:0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