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来安刑警] 请大家不要造谣,传谣,信谣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11-17 10:55:2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两天,来安论坛和微信朋友圈,突然出现好多小孩被拐卖,小孩被迷晕的帖子,我不知道你的帖子是怎么回事,截止现在来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没有接到一起群众报警称发生这种情况,你如果真的有情况,请你及时到来安县公安局报警,或是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局民警会立即展开预案,进行查处。而不是像你们这样天天没事在论坛,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故意去破坏安定的社会秩序,在此劝告各位朋友,不要去造谣,更不要轻易信谣和传谣,如果发生了什么事,请你们及时报警,而不是在朋友圈里发微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9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11-17 11: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造谣,不传谣,支持楼主{:mocs_24:}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1-17 11:17:3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智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11-17 11: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11-17 11:22:5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造谣、不要信谣、不要传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7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11-17 11:24: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谣言止于智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1-17 11: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7 天

连续签到: 1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1-17 11: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11-17 11: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造谣,不传谣,支持楼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11-17 11: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