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皖政办发〔2016〕70号)和滁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印发的《滁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精神,结合来安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存史、资政、育人为目标,以依法治志为基础,以完善现代地方志工作格局为抓手,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县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县地方志办要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与时俱进,推动地方志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应用性有机统一,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志为用。充分发掘来安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县域特色文化资源,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实现我县综合年鉴逐年编纂、出版,推进方志馆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使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1.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与全省同步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运作、编纂模式、质量管理等问题,为第三轮修志做好理论准备、人才准备和资料准备。 2.全面推进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全县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已经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印刷质量向精品看齐。加强年鉴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争创全省知名年鉴品牌。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部门、单位开展专业年鉴编纂工作。 3.加强乡镇村志、部门行业志、企事业志的编纂工作。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做好志书编纂工作。 4.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良性机制,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 5、加快方志馆建设。谋划并推进县方志馆规划建设,将其打造成集收藏保存、调阅查询、宣传展示、学研交流和县情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场馆。 6.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制定全县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积极开展“互联网+”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数字化工作。与省、市地方志资源实现共享,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7.加强地方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总结完善志书、年鉴、大事记、地情刊物等多层次、多结构的地情资料保存工作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家谱族谱和音像影像资料收(征)集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地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8.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来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深入开展地情研究,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城乡地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加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景区建设,以及地名普查和道路、社区命名等工作,实现地方志的资政服务功能。
9.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采用多种形式,运用地方志成果,充分展示地方志的当代价值及永恒魅力;对外展示来安形象,推动来安文化走向全省全国、走向世界,增强来安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坚持和健全县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切实解决修志编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依法治志。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严格依法治志。 (三)健全制度。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健全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保障志鉴质量。 (四)经费保障。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在经费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予以保障。 (五)队伍建设。建立地方志专业人才队伍,储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专业人才。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常态化。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新贡献。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本规划纲要由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落实执行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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