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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来安老编 - 

[焦点话题] 对“25日青龙街打砸事件”相关帖子不实描述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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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2-5 20: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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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2-5 20: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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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2-5 22:16:5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县人都是好汉,好好想你吧,干仗时是英雄,结束时,要你拿钱时,那就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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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2-5 22:27: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狂徒,真是无法无天了,这样的来安,又让我想起以前的来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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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2-5 23:57: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贱人自有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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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08: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喊冤 无风不起浪   直接上法院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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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08:46:3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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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10: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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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6 11:07:0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叫来安小编的,此件事情由来安城南派出所陈警官办理,手机号码:18755023769。请你证实后,删除所有不实描述和主观性言论,并澄清道歉。否则我将用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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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6 11:12:1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的方程式 发表于 2017-2-6 08:36
每个人都喊冤 无风不起浪   直接上法院呗

对方要求调解,我方拒绝,目前事件正在持续调查当中,我们也相信天网恢恢,法院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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