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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 2017年3月 目 录
来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皖政办〔2016〕48号)、《滁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 状 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49.7万人,城镇化率43.92%,人口出生率10.00‰;地区生产总值(GDP)130.7亿元,财政收入17.6亿元,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3.3%、22.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14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50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0.0%、12.5%。 居民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来安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大幅提升。2015年,全县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为75.2岁,婴儿死亡率4.42‰(市5.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69‰(市7.14‰),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均低于安徽省及全国平均水平。 卫生资源总量上升较快。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2个,其中:医院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7个。全县各级各类卫生人员2574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92名,共有床位1919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86张(全国4.55张),执业(助理)医师1.91名(全国:2.06名)、注册护士1.60名(全国:2.05名)。 服务利用率逐年上升。2015年度,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年度诊疗服务89.4万人次,其中:县级以上医院5.84万人次,基层医疗机构83.56万人次。门急诊86.48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3.84万人次,基层医疗机构82.64万人次。县级以上医院拥有万元以上大型乙类医疗设备台587台。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2015年,全县城乡传染病疫情检测网络基本完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应对能力、防控到位,地方病和慢病防控成效明显。全县已建成规范化免疫门诊10家(应建12家),国家免疫规划12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全县无偿献血2010年起采血量280万毫升。院前急救网络向农村延伸,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优势资源匮乏,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一是资源配置不合理尤为突出,特别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县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严重不足,呈“倒金字塔”形状;二是主要指标数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86张(全国4.55张),执业(助理)医师1.91名(全国:2.06)、注册护士1.60名(全国:2.05);三是缺少特色和影响力。县办医院主要遵从是“大而全、大路货”,缺少特色专科、特色医院、特色办医、特色服务等。全县尚没有形成有影响力的医疗服务优势技术,特别是缺乏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医院。 公共卫生和基本防控体系不完备。一是随着社会转型加速,生活方式迅速变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增多;二是传染病控制仍然是难题,艾滋病、结核病和地方病、寄生虫病等仍然危害着人民群众的健康,新发传染病时有发生;三是全县每年都有繁重的救灾防病任务。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水平不高。一是高端和基层人才匮乏,能力不强。高级技术资格人才比例低,重点学科带头人在国内知名度不高。基层卫生技术骨干短缺,村医队伍不稳定、青黄不接问题较为突出;二是人才教育、培养、引进、管理和使用相对滞后;三是人才政策和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才进出的体制性障碍还未从根本上打破,聚集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还不强。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效率不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服务效率普遍不高;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举办医院之间没有形成有效合作,存在医疗资源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的趋势;虽然通过医改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但原本体制机制难以打破,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资金投入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县政府和社会对卫生事业的投入相对较低,资金筹措机制不够健全;公共卫生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相关资金投入到县办医院较多,而投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居民个人的资金所占比例较少。经常性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有待改善,医疗机构运营维护投入缺乏保障。 第三节 面临的主要形势 “健康中国”、 “健康安徽”战略带来了发展新机遇。“十三五”时期是打造“健康中国”、“健康安徽”的重要机遇期。《“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从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的高度出发,将“健康中国”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升了战略定位、拓宽了发展领域。“十三五”期间,应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调整,拓展服务内涵,将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打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健康来安”,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的动力。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滁州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滁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将有效解决来安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些难题,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来安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对卫生工作产生了新的挑战。近年来,来安县通过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匮乏,实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城区大型设备总量增长较快,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布局上,城区医疗机构过于密集,而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等相对缺乏,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滞后于各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特别是县级医院人满为患,承担了本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我县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根据调查,目前因恶性肿瘤与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已经成为我县人口死亡的第一和第二死因,脑血管疾病、心脏病死亡率分居第三位、第四位。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计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互联网+”加速卫生服务模式的转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改变,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促进互联网深入广泛应用,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新业态,已成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来安县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相关技术,实现远程诊疗,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改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亟待医疗卫生供给侧改革。“十三五”期间,全县老龄人口不断增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将不断提高,“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将带来人口总数稳步增长。人口增长、老龄化、城镇化加重了卫生服务供给和卫生资源调整的需求。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方式快速变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主要的疾病负担,精神疾病对居民身心健康的危害日益突出,现有卫生资源总量和结构不能有效适应供给侧结构改革,应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第二章 总体要求及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推进来安县经济融入长三角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南京都市圈、合肥经济圈,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健康促进为中心,坚持稳增长、优布局、调结构、补短板、提效率,转变医疗卫生发展方式,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建立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区域协调、运转高效、分工合作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群众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责任和投入,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需求导向,合理布局。从实际出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以补齐短板、突破瓶颈为落脚点,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调整,盘活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符合医改、县情发展、具有特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模式。 坚持突出重点,双管齐下。卫生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为先导、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实现医学模式改变;计生工作要以经常性为主,以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层级分明,信息支撑。充分考虑来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地区、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定配置标准,分层分类构建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广普及居民健康卡,推动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三节 发展思路 “十三五”期间,坚持统筹兼顾、分级规划、均衡发展、辐射带动的原则,按区域地理位置和来安县经济社会区域发展现状,努力实现以滁州市主城区医疗卫生资源为主,形成辐射全县域的来安县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打造代表区域内高水平的综合性医疗中心,主要向县域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等相关医疗卫生服务。 第四节 总体目标 规划范围为来安县行政辖区,面积1481平方公里。建设健康来安,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多元办医为动力,合理布局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增进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综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医疗卫生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人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 到2020年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表1 表1 :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第三章 医疗资源总体配置规划 第一节 体系配置 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见图示)。各机构按照县、乡镇、村(社区)3个层级梯度配置。县级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为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事业单位、院校等举办的医院)。 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管理、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机构。 file:///C:\Users\wggdd\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C03F.tmp.jpg 第二节 床位配置 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8张,合理配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当地总床位比例不得低于20%,社会办医院床位不得低于25%;公立医院床位数(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占当地总床位比例不超过55%。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 第三节 人员配置 按照“增量提质调结构”要求,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打造一支数量适宜、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 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其中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人,医护比达到1∶1.08,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3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0人。 第四节 人口健康信息化配置 到2020年,建立健全卫生计生信息化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和信息安全三大体系;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动态更新信息;建设全县统一的互联网“健康云”服务平台,并与滁州市平台有效贯通,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远程医疗等服务;积极推广居民健康卡,实现就医“一卡通”;逐步建立跨行业健康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的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人口健康服务。 第五节 技术配置 按照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来安县临床医学研究协同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围绕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常见基本卫生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加强对我县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学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与学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第六节 医疗设备配置 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医院的不同功能、特点和所承担的医疗保健任务,按照基本医疗装备配置标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标准执行。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配置规划实行有效管理。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设备,8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设备。设备配置标准以大型医用设备为重点,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许可证管理制度,通过严格审批手续和其他手段调控医用设备配置总量,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实现设备配置和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所配置的设备必须能够充分发挥效用,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第一节 总体思路 保障基本医疗。全面加强农村和城区社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源,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群众提供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壮大社会医疗。鼓励发展社会办医,对社会资本扩大开放,推进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完善政府、医保购买服务机制,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新增的高端医疗服务以社会办医为主。 发展高端医疗。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省内外先进医疗机构接轨,引进先进医疗资源,重点建设一两所具有先进水平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打造智慧医疗。将智慧医疗纳入来安县城统筹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使来安卫生现代化水平达到省内县城中等水平。 第二节 公立医院设置规划 (一)公立医院设置要求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公益性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发挥主力作用,同时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公立医院的规划设置要根据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专科医院。 (二)县办医院 1.功能定位。县办医院是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2.机构设置。我县现有县级综合医院主要为来安县人民医院、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以及来安县中医院。“十三五”期间,应结合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搬迁扩建工程,努力实现一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达到或接近三级医院水平。 3.床位配置。至“十三五”末,规划县级公立医院床位为1650张,占总床位比例为:54.64%,其中: 表2 :来安县县办医院床位设置规划 第三节 社会办医院 (一)功能定位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大力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等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方举办医疗机构。 (二)机构设置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各类医疗和卫生服务领域。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个性化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临终关怀、医学检验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投融资引导和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完善社会办医变更和退出政策。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床位配置 到2020年,按照当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25%的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规划社会办医院床位数为770张,占总床位数的比例为25.50 %,其中: 表3:来安县社会办医院床位设置规划 第四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计生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及政策宣传等工作。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政府在每个乡镇设置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水平、地理位置、人口集聚程度等因素,选择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将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建设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中心卫生院达二级医院标准比例达到50%以上。 规划总设置5所中心卫生院、7所一般乡镇卫生院、6所乡镇卫生院分院和1个门诊部,乡镇卫生院规划共设置床位530张,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及边远地区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级医院的分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根据《来安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至2020年,预计来安县城区人口为18万,规划“十三五”末,来安县城共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床位70张。 2.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站共建共享共用,统一名称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纳入我县基层公益性服务体系的农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原则按照一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设置1所的方式设置。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室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3.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调节,依法依规监管。强化个体诊所、综合门诊部的临床技术准入管理。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比。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当地床位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 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15张。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配置一定数量以康复和护理为主要功能的床位,原则上不超过50张。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床位。至十三五末,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600张,其中: 乡镇卫生院床位为:530张;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为:70张。 (四)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应达到4人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25%,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五)设备配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应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坚持功能健全、技术改善、能力提升、共用共享的原则,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配备。应符合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备配备标准,支持医疗服务能力较好的中心卫生院合理配置CT、DR、彩超、腹腔镜、全自动生化仪等医疗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配备。应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有关规定。 (六)业务用房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按照服务人口核定:≤5万人口,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m2;5-7万人口,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m2;>7万人口,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m2。设置床位的机构按照每张床位增加30m2。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为200m2以上。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按照床位规模核定:≤20张床位,建筑面积1100m2;>20张床位,每张床位增加55m2。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得低于100m。 表4: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 备注:全县卫生室共计130所,其中9所卫生室属于县第二人民医院管辖。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一节 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卫生监督执法、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120急救等,并承担相应的业务工作管理职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第二节 机构设置 (一)总体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二)机构整合 现状存在单设的专病预防控制机构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县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成立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妇幼保健职能整合;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第三节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 健全县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霍乱、H7N9型禽流感、手足口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系统,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机制,科学评估把控疫情动态,有效应对传染病的发生和疫情控制。 原则按照常住人口/万人的比例核定全县人员总量。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新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县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 健全完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构建以县综合医院精神科为龙头的县、镇(乡)、村完善的三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开展慢病普查和健康促进,建立健全全县慢性病监测系统和健康管理体系。 (四)公共卫生服务监测 公共卫生监测。加强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做好全县食品安全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碘缺乏病监测、有害生物监测等,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节 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一)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加强城乡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基本实现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方便的妇幼卫生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安全。 (二)妇幼保健能力提升 加强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县办综合医院的儿科建设。发挥综合医院对全县服务主导作用,加强产科医疗资源配置,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产科能力建设。 (三)妇女保健服务指标 “十三五”期间将实现以下目标:孕产妇死亡率<8/10万,住院分娩率>98%,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85%,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80%。 (四)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十三五”期间将实现以下目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和10‰以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0%,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0%(其中,含麻类疫苗接种率>95%)。 第五节 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继续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融合。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调整适应“全面二孩”政策。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工作目标由控制人口出生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转变,工作模式由管理控制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工作对象由育龄人员向计划生育家庭服务转变。 强化医疗服务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供给。增加妇产科、儿科等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机构资源整合,完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能力。 第六节 120急救体系 设置以滁州市急救中心为龙头,来安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站(中心卫生院)共同组建的急救网络。设立县急救中心,全面提升120急救中心的日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应急医疗救援能力。 建立全县统一的120院前急救指导调度系统,县急救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健全完善全县120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依托滁州市、来安县综合医院医疗资源,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依托来安县人民医院、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来安县中医院设置院前急救站。每5万人配1辆救护车,满足医疗急救服务半径3~5公里,平均响应时间≤10分钟。每个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急救点,减小农村地区医疗急救服务半径和响应时间。 第七节 临床血液保障 健全全县采供血服务体系。加强县采供血能力建设,依托滁州市中心血站,优化县采供血网点。新建2-3个采血屋,设置若干流动采血车。满足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保持临床用血100%源于自愿无偿献血。 第六章 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第一节 总体框架 file:///C:\Users\wggdd\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C060.tmp.jpg以满足公众服务和行政监管需求为导向,建设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健康数据共享交换。 第二节 动态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发展需求,促进卫生计生科学发展,涵盖数据、应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建立人口健康数据元值域代码数据库,实现与相关业务领域信息标准协同;完善业务术语标准、各类数据集标准,统一接口标准,完善信息化标准应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人口健康信息服务系统标准统一、有效互通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系统,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撑六大业务应用,支持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时更新,满足居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需求。联通省、市级信息平台,满足跨区域业务协同需求。 第四节 数据库 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可对外授权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对内提升临床和基础医学科学研究水平,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信息共享,支撑人口健康战略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 (一)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包含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等基本内容,存储并建立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员人口信息实时动态管理。 (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 包含居民人口统计学信息,家庭档案、个人档案、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规划免疫、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社区康复、诊疗信息等内容,存储居民医疗服务结果记录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 (三)电子病历数据库 包含人口统计学信息、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入院记录、住院用药记录、出院记录、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等内容,存储居民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信息,实现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公立医院行为监管,体现公益性。 第五节 业务应用系统 统筹建设和深化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等新技术,不断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及药品供应保障的强化与及时监督,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 (一)公共卫生业务应用系统 包括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食品安全、血液管理、综合监督、卫生应急决策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和服务热线,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计划生育业务应用系统 包括国家PADIS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人口信息交流平台、计生证件办理系统、计划生育长效节育系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社会抚养费征管系统、县级人口数据分析系统、村级信息直报系统以及孕前优生评估管理等系统,具备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全员人口信息档案管理、计生服务法规和计生政策查询、监测预警、证件办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功能,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三)医疗服务业务应用系统 包括中西医电子病历、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培训等)、区域影像、区域检验、预约诊疗、医疗服务流程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功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四)医疗保障业务应用系统 包括医保资金结算、监管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医保管理经办机构网上实时监控,提供住院患者网上查询窗口,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强医保业务运行监控和信息决策支持,促进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 (五)药品管理业务应用系统 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应用信息系统,支持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支持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物流配送、使用管理,强化及时监管,提供库存报警和自动提醒功能,以及对药品批号和有效期进行管理和更新。 (六)综合管理业务应用系统 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等公共领域的大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升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卫生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利用,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工作、财务管理、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支撑卫生计生战略决策和政策规划。 第六节 居民健康卡 建设覆盖卡注册管理中心(行政管理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卡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居民健康卡专网,建立健全居民健康卡卡管系统和居民健康卡密管系统,改造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以及跨地区、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第七节 远程医疗 丰富远程医疗技术服务应用,县级医院建立心电、生化、影像中心。依托省级医院、滁州市级医院为主体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完成以政府为主导的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实用的远程会诊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育等远程医学服务,实现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络即可享受高端优质资源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第八节 医院信息化 深入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统一医院信息化功能规范和信息标准。继续推广以PADIS、LIS、PACS为主体的医院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新建或改造医院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药品管理、医药价格管理、绩效考核、综合业务管理等内容,初步形成医院信息平台覆盖所有业务和管理的完整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实现对医院运营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测。 第九节 人口健康信息化创新 (一)探索建立“云中心”服务模式 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创新服务。以租代建,与运营商合作建立县级医院云医疗中心,统一版本,制定标准化流程,统一向县级医院开放使用。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医院暂时保留原有系统,信息化水平较低的医院、准备更换系统的医院、与系统开发商合作不畅的医院先行使用,逐步推广替换。继续探索建立全县影像检验云中心、慢病管理云中心。 (二)鼓励信息产品创新应用 推进物联网应用示范和穿戴式智能终端应用。鼓励大型厂商研究发展物联网产品和穿戴式智能设备,先行选择在部分省级大型三甲医院试点,深入推进物联网在试点医院的临床应用建设,推进穿戴式智能医疗设备快速发展应用,促进传感器等技术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第七章 服务体系分工合作 以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一节 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 (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协作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建立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鼓励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 (二)中西医之间的协作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统筹中西医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之间的协作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社会力量可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等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建立双向转诊服务管理规范 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转诊指南,明确各层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目录、转诊指征和用药目录。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安徽省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尊重病人就医习惯和就近便捷原则,选择多家定点转诊医疗卫生机构,签署转诊服务协议,并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转诊管理,提供预约转诊、病案交接和协调医保经办机构等服务。上级医院应明确下转患者接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建立定期随诊制度。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五)推进基层服务模式改革 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优先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引导作用,实行按签约人头付费,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个人可适当分担。 第二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作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联防联控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与医疗机构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由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主动协作配合。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承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节 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 (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规划二院设置养老康复中心,规划建筑面积40512平方米。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二)积极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 第八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县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 (一)落实级政府责任 县政府应当按照滁州市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在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基础上,合理设置辖区内的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 (二)卫生机构。 县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价格和中医药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在卫生计生方面,在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不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体制改革;在价格方面,要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节 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卫生经费的体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增加卫生投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的经常性投入。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转变投入方式,改革补偿办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将符合规划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现有公立医院建设发展类专项资金扶持范围。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利用多种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允许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投资形成的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减免政策。 第三节 推进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重点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逐步构建医疗机构和医师信用体系,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四节 优先人才发展 (一)健全卫生人才培养体制 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工作,动态调整医学教育招生规模与结构,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推进以提高素质与能力为核心的医学教育改革。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依托安徽省、滁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临床(公卫)培训实践基地,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基础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工程,以住院医师、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培训制度为核心,建立基础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培养机制。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健全人才培养绩效评价机制。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突出“补短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重点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全科、护理、康复、病理、营养、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等短缺领域和基层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和集聚高端医学人才、公共卫生人才,实施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计划,精准引进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特殊人才。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支持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引才项目。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人才引进。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鼓励人才创新发展,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 (三)推进人才使用制度创新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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